第3章 · 8
[美]丹·西蒙斯2018年11月06日Ctrl+D 收藏本站
在卢瑟斯,在鲸逖中心,或是其他十几个古老环网世界上,一千人之死合计起来才会成为小小的新闻——那也不过是数据网中的短期条目,或者是早报的内页。但是这个五万人殖民世界的总共只有六千人的城市里,十几桩凶杀案——就像格言中说的“早上被绞死”一样——完全会吸引住每一个人的眼球。
我认识一开始的一个受害者。希希普里斯·哈里斯是我作为色帝最先俘获的一个(也是最热烈的一个),是个美人胚子,长长的金发,柔软得仿佛不是真物,肤色如同刚摘下的桃子,纯洁得让人不敢有触摸的奢想,美得让人不敢相信:正是那种连最胆小的男子也梦想玷污的尤物。现在,希希普里斯真的被玷污了。他们仅仅发现了她的头,竖立在拜伦爵士广场的中心,就好像她脖子以下的部分被埋在了可移动的大理石中了。当我听到这些细节,我终于明白了我们在和什么生物打交道。在老妈的庄园里,我曾养过一只猫,它在大多数夏季早晨也会在南部庭院里留下类似的祭品——向上凝视的老鼠脑袋,竖立在沙岩上,带着纯粹的啮齿动物的惊愕,或者地鼠的暴牙微笑——那是骄傲的饥饿掠食者的猎杀战利品。
哀王比利登门拜访,当时我正在写我的《诗篇》。
“早上好,比利。”我说。教父
“是陛下!”陛下大人大动肝火,很少会看到他那高贵的怒火。自从那高贵的登陆飞船着陆在海伯利安以来,他的口吃也消失了。
“早上好,比利,陛下。”雪国
“哼。”我的君主咆哮道,他挪开了几张纸,却不知怎么正好坐在了干净长凳上唯一被咖啡溅到的地方。“塞利纳斯,你又开始写了。”天官赐福
我没觉得有什么理由要承认这明摆着的事实。
“你总是用钢笔写吗?”
“不,”我说,“只有我想写点值得一读的东西时,才会用钢笔。”
“那这值得一读吗?”他指指那小堆的手稿,那是我用两星期的劳作积累起来的。
“值。”
“值?就一个值?”
“对。”
“我可以快点读到它吗?”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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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王低头一瞧,终于发现自己的左腿沾到了咖啡。他皱皱眉,挪开身子,用披风的一角抹了抹那不断缩小的咖啡小水坑。“绝不吗?”他问。
“绝不,除非你能活得比我久。”
“正有此意,”国王说道,“一旦你这只勾引王国里母羊的山羊断了气。”
“你是在比喻吗?”
“丝毫不是,”比利王说,“只是一句评论。”
“自从童年在农庄里以来,我从来没有对母羊瞧过一眼,”我对他说,“我用一首歌答应过我的老妈,我再也不会未经她允许,和绵羊乱搞。”比利王悲哀地旁观着,然后我唱了一首古老小调中的几节,那歌叫《不会再有另一匹母羊了》。
“马丁,”他说,“有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在杀死我的人民。”
我把纸和钢笔放在一边。“我知道。”我说。
“我需要你的帮助。”
“老天,我能帮什么?难道你寄希望于我,要我像某个全息电视上的侦探一样追捕这个杀手吗?你难道要我在他妈的莱辛巴赫瀑布[29]跟他来个你死我活的搏斗吗?”
[29]柯南·道尔在《最后一案》中,让他笔下的福尔摩斯与他的死敌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在莱辛巴赫瀑布决斗,最后双双跌入深渊。
“马丁,我很想你这么做。但是现在,你只要给我一些看法和建议,我就心满意足了。”
“看法一,”我说,“来这儿真是蠢。看法二,留下来更蠢。全部建议:走为上计。”
比利王悲痛地点点头。“离开这个城市,还是离开海伯利安?”
我耸耸肩。
陛下起身走到我那小书房的窗边。窗子外是一条三米长的小路,通向隔壁的自动化再生庄稼的砖墙。比利王看着窗外的风景。“你知道……”他说,“伯劳这个古老传说吗?”
“一丁点儿。”
“土著把这怪物和光阴冢联系在了一起。”他说。
“那些土著在肚皮上抹上颜料庆祝丰收,还抽非基因重组的烟草。”我说。
比利王点了点头,赞同我的聪明才智。他说:“霸主初登陆小队对这一地区相当谨慎。他们建起了多频段录音器,把基地建在笼头以南的地方。”
“嗨,”我说,“陛下大人……你到底想要什么?就因为你把城市建在这儿,弄得一团糟,你就想让我赦免你吗?那我就赦免你。我的孩子,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30]。现在,如果你不介意,尊贵的大人,一路平安[31]。我得去写下流五行打油诗了。”
[30]出自《约翰福音》8:11。
[31]原文是西班牙语。
比利王没有从窗边扭头离去。“马丁,你建议我们撤离这个城市,对吗?”
我迟疑了一秒钟。“当然。”
“你会和其他人一起走吗?”
“为什么不呢?”
比利王转身,盯着我的眼睛,“真的会吗?”
我没回答。一分钟后,我把脸转开了。
“我就知道。”这个星球的统治者说道。他那矮胖的双手握在身后,再一次盯着那堵墙。“如果我是侦探,”他说,“我也会起疑心的。这个城市最少产的公民,在十年的沉寂之后,又重新拾笔写作了。那是在什么时候呢,马丁?……恰恰就是在第一次谋杀的两天后。他竟然从原先的社交生活中消失了,把时间花在了撰写史诗上……为什么?连年轻女子们都脱离他的山羊情欲的魔爪了。”
我叹了口气:“陛下,什么山羊情欲?”
比利王扭头扫了我一眼。
“好吧,”我说,“你逮住我了。我坦白。是我杀了他们,是我沉浸在他们的鲜血中。这他妈就像文学春药一样管用。我估计最多再需要两……三百名受害者,我就可以发表我的下一本书了。”
比利王转身背对着窗户。
“怎么啦?”我说,“你还不信吗?”
“不。”
“为什么?”
“因为,”国王说道,“我知道谁是凶手。”
我们坐在暗黑的全息显像井中,看着伯劳杀死了小说家希拉·罗布和她的情人。光线很昏暗;希拉那中年的肉体似乎闪烁着苍白的荧荧之光,而在朦胧中,她那年轻男友的白臀给人一种错觉,似乎是漂浮在那里的,并且与他古铜色的身体分了家。他俩的激情正达到狂暴的顶峰,此时,费解之事发生了。没有最后的猛插,没有高潮的突然停顿,那年轻人突然向后浮了起来,升到了空中,似乎希拉用什么方式,力大无比地把他喷出了她的身体。磁碟上的音轨,原先充斥着这种活动老套的喘息、敦促、命令,而现在,整个全息井突然充斥了尖叫声——首先是那年轻人的,然后是希拉的。
那男孩的身体撞到摄影机视角以外的一面墙上,发出“砰”的一声。希拉的身体躺在那儿等候着,那姿势既悲惨又滑稽,门户洞开,双脚大张,手臂敞开,胸部平平,大腿苍白。她的脑袋原先心醉神迷地朝后仰去,但是现在她抬起了头,惊骇和愤怒已经替代了即将来临的高潮表情,那两者却惊人地相似。她张开了嘴巴想要尖叫。
可是没有话语。传来的是仿佛切西瓜的声音,那是刀刃刺穿肉体,弯钩从筋腱和骨头中抽离的声音。希拉的脑袋又仰了回去,嘴巴不可思议地大张着,身体自胸骨以下爆裂开来。希拉·罗布的肉体就像柴火,被一把无形的斧子愤怒地砍断了。隐形的解剖刀完成了开膛破肚的工作,侧面的切口看上去就像是一名疯医生的杰作,并被拍成了这伤风败俗的延时电影胶片。这是在活人身上进行的残忍尸检。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曾经的活人,因为就在鲜血停止飞溅,身体不再抽搐之时,希拉的四肢松弛了下来,死去了,她的双腿再次张开,为的是迎合上述的淫秽电影内容。然后——短短的一秒后——床边出现了一片红与铬的模糊影子。
“停,放大,增强。”比利王对住宅电脑下达命令。
那模糊的影子溶进了麻醉药瘾君子的噩梦中:一张脸,部分是铁、部分是铬、部分是颅骨,牙齿仿佛机械狼的交叉蒸汽铲,眼睛活像红宝石激光在鲜血淋漓的宝石中燃烧,前额插着一把弯曲刺刀,长达三十厘米,耸立在水银般的头颅上,脖子周围镶嵌着类似的棘刺。
“是伯劳?”我问。
比利王点点头——不,他仅仅是点了点下巴。
“那男孩怎么样了?”我问。
“我们发现希拉尸体的时候,他并不在场,”国王说,“在我们找到磁碟前,没人知道他失踪了。我们认出他是安迪密恩的一位年轻娱乐专家。”
“你们刚刚发现全息像吗?”
“昨天发现的,”比利王说,“安全人员在天花板上发现了成像器。很小,连一毫米都不到。希拉的这种磁碟装满了一图书馆,显然,那摄影机放在那儿是为了记录……啊……”
“床戏。”我说。
“对。”
我站起身,走近那生物漂浮着的影像。我的手穿越了它的前额、尖刺、下颚。电脑计算了它的大小,把它正确表现了出来。从这东西的脑袋来判断,我们这本地的格伦德尔身高超过三米。“伯劳。”我嘀咕着,与其说是辨认,不如说是问候。
“你知道多少关于它的事?跟我说说,马丁。”
“干吗问我?”我厉声叫道,“我是诗人,又不是神话历史学家。”
“你接入过种舰的电脑,询问过伯劳的本质和起源。”
我眉头倒竖。接入电脑,同在霸主社会进入数据网一样,应该都是隐蔽的,匿名的。“那又怎样?”我说,“自从这屠杀开始后,肯定有上百人检索过伯劳传说,也许上千。这是我们真正拥有的唯一一个他妈的怪物传说。”
比利王脸上的皱纹叠了起来。“对,”他说,“但是你搜寻资料的时间,是在第一起失踪案发生的三个月前。”
我叹了口气,垂倒在全息井的垫子中。“好吧,”我说,“我承认,那又怎样?我打算把这该死的传说,用在我正在写的该死的诗里,所以我调查了一下。逮捕我吧。”
“你知道些什么?”
现在我大为光火了。我把我色帝的蹄子狠狠踩在软软的地毯上。“见鬼,就是那些档案里的事啊,”我叫道,“你他妈到底要从我这知道些什么,比利?”
国王揉揉额头,小指不小心戳到了眼睛,疼得缩紧身子。“我不知道,”他说,“安全人员想带你到飞船上去,想把你接在全面讯问接口上。但我还是选择了与你面对面谈谈。”
我眯起眼,奇怪,我感觉肚子似乎进入了零重力区,一阵抽搐。全面讯问,意味着头颅中的大脑皮层分流器和插座。大多数被这种方式讯问过的人会康复的。绝大多数。
“你可否告诉我,你打算把伯劳传说中哪一部分用在你的诗里面?”比利王轻声问我。
“当然,”我说,“根据土著创办的伯劳教会福音,伯劳是大哀之君,是末日救赎天使,从超越时间的彼岸来到这里,为的是宣告人类种族的末日。我喜欢这一奇想。”
“人类种族的末日。”比利王重复道。
“对。他是米凯尔[32]大天使、摩罗尼[33]、撒旦、蒙脸之熵、弗兰肯斯坦的怪物。所有这些集于一身。”我说,“他留在光阴冢附近,等待着时机,等到人类是时候加入渡渡鸟、大猩猩、抹香鲸,成为灭绝名单上的新近一员时,他就会出来,释放出浩劫怒火。”
[32]米凯尔(Michael):《圣经·旧约》中犹太人的守护天使长。《新约》则称他为救世主,捕拿并囚禁撒旦。
[33]摩罗尼(Moroni):古代预言家,据信在公元5世纪将其父摩门编写的美洲圣史掩埋在纽约帕尔迈拉附近,后来他以天使的形象出现在约瑟夫·史密斯面前,将其引导至该掩埋地。史密斯由此创造了摩门圣教,即耶稣基督末世圣徒教会。
“弗兰肯斯坦的怪物,”这穿着皱巴巴披风的又矮又小的胖家伙沉思着,“为什么是弗兰肯斯坦的怪物?”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因为伯劳教会相信,创造此物的,是人类,他是人类以某种方式创造出来的。”我对他说,虽然我知道,我肚中的一切比利王全都知道,而且他知道的比我更多。
“他们知道怎么杀死它吗?”他问。
“这我可不知道。据说他是不朽的,超越了时间的。”
“神?”
我迟疑了片刻。“其实不是,”我最后说,“更像是宇宙最可怕的噩梦活生生地出现了。有点像狰狞持镰收割者[34],但嗜好把人钉在巨大的荆棘树上……而这些人的灵魂仍然在他们的肉体中。”
[34]狰狞持镰收割者:将死亡拟人化为披着斗篷的男人或是手持长柄大镰刀的骷髅头,系死神形象。
比利王点点头。
“瞧,”我说,“如果你一定要从偏地神学出发,研究这些鸡毛蒜皮的东西,你为什么不直接飞到杰克镇去,问问那些个教会神父呢?”
“对,”国王说,矮胖的拳头抵着下巴,看样子有点心不在焉,“他们已经在种舰上了,正在被讯问呢。这一切太匪夷所思了。”
我起身打算离开,不知道他会不会拦我。
“马丁?”
“嗯。”
“在你走之前,你能想出什么东西来,帮我们理解理解这东西吗?”
我在门口停下脚步,心脏正猛烈捶打着肋骨,想要破胸而出。“可以,”我说,我的声音游移在平静边缘,“我能告诉你,伯劳到底是谁,是什么。”
“哦?”
“它是我的缪斯。”我说,然后转过身,回到我的房间继续写作。
伯劳当然是我召唤出来的。我心知肚明。我拾笔撰写史诗,那是关于它的史诗,我召唤了它。起初有了词语。
我将自己的诗重新命名为《海伯利安诗篇》。它不是关于这个星球的,而是关于一群自封为泰坦的人类是如何灭亡的。它讲述的故事是一个无思想的狂妄种族由于粗心大意,毁灭了自己的家园,然后又把那危险的傲慢带到了群星之中,不料在那儿遇到了一位神祇的怒火,而那神祇竟然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这么多年来,《海伯利安》是我完成的第一部严肃作品,也是我写过的最好作品。它有趣与严肃兼备,是在向约翰·济慈的英魂致意,也成了我活下来的最后理由,它是平庸闹剧年代里的一部史诗巨作。《海伯利安诗篇》所使用的文字技巧我永远也无法获得,那知识我永远无法企及,那吟唱的声音也不是我自己的。人类的灭亡是我的主题。伯劳是我的缪斯。
比利王撤离诗人之城之前,又死了二十多人。有些人撤到了安迪密恩,或者济慈,或者其他几个新兴城市,但是大多数人决定乘种舰返回环网。比利王的这个富有创造力的乌托邦梦想破灭了,尽管如此,国王自己还是住进了济慈的阴郁宫殿。殖民地的领导权交给了地方自治理事会,理事会向霸主申请加入保护体,并随即建立了一支自卫队。这支自卫队原先主要由土著组成,这帮人在十年前还在用棍棒互相厮打,但现在,已经由自封的军官所指挥。这些人来自我们的新殖民地。他们的成就,仅仅是用他们的自动化掠行艇巡逻部队打扰夜晚的清静,以及让他们的机动化监视机械部队和沙漠的返乡佳人结合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