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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 九

[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2018年06月28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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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几次去墓地,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就发现养鸽女奥林皮娅·苏莱塔葬在很近的地方,没有墓碑,但有人在坟上的水泥板未干之前,用手指刻下了死者的姓名和日期。他不禁毛骨悚然地想,那一定是她丈夫开的一个血淋淋的玩笑。玫瑰花开的时候,只要四周无人,他就摘下一枝放在她的墓前。后来,他干脆从母亲的玫瑰丛中挖出一株,种到她的坟前。两丛玫瑰发了疯似的越长越多,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得不带一把大剪子和其他园艺工具来修枝剪叶。但玫瑰的长势渐渐超越了他的能力范围:多年以后,两丛玫瑰已如杂草般在一座座坟墓间蔓延开来。从此,这座著名的霍乱墓地改叫“玫瑰墓地”,直到一位不具民间智慧之现实性的市长,一夜间铲除了所有的玫瑰丛,在墓地入口的拱门上挂起一块政府的牌子,上面写着:“普世公墓”。

母亲死后,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再次陷入疯狂的困境:到办公室上班;按照严格顺序与各个长期情人轮流幽会;到商业俱乐部玩多米诺骨牌;继续阅读爱情小说;星期天到墓地去凭吊。生活规律得仿佛生了锈一般,既让人轻蔑,又让人害怕,但同时也是一种保护,让他意识不到时间的流逝。然而,十二月的一个星期日,当墓地的玫瑰丛已经战胜了修枝的大剪子,几只燕子停在为通电灯而刚刚架起的电线上时,他蓦然间发现,母亲去世后竟已过去了这么多年,距离奥林皮娅·苏莱塔被杀,则过去了更多年,而距离那个遥远的十二月下午,费尔明娜·达萨给他回信说“可以”,并说“会永远爱他”,更不知已经流逝了多少岁月。在这之前,他活得就仿佛时间从没有在自己身上流走,而只是在他人身上留下痕迹似的。就在刚刚过去的一周,他在街上碰见了因他写的情书而终成眷属的那许多对恋人中的一对,他甚至没有认出他们的大儿子,也就是自己的教子来。他用一句人们惯用的惊呼缓解了尴尬:“好家伙,都长成大人了!”尽管身体已向他发出最初的警告,但他依然故我,因为在容易生病的人堆儿中,他的身体就像是铁打的。特兰西多·阿里萨常说:“我儿子唯一得过的病就是霍乱。”在记忆混乱之前,她就已经把霍乱和相思病混为一谈了。但不管怎样她都错了,因为她的儿子暗地里得过六次淋病,尽管医生说那不是六次,而是一次,后来都只是因治疗不力又反复发作而已。此外,他还得过一次腹股沟淋巴腺炎、四次龟·头疣病和六次股癖,但无论他还是其他任何一个男人,都绝不会把这些当作疾病,而只会把它们当成战利品。

刚满四十岁,他就不得不因全身上下莫名其妙的疼痛去看医生。做了很多次检查后,医生都只对他说:“年岁不饶人啊。”但他每次回家,甚至从没有想过这一切跟自己有什么关系。他的过去唯一的参照点就是与费尔明娜·达萨短暂的爱情,只有和她相关的事才能让他找到岁月的支点。所以,看见燕子停在电线上的那个下午,他从最久远的记忆开始回顾自己的过往,回顾了一桩桩猎艳的情事,回顾了为爬上发号施令的位置曾跃过的无数处暗礁,以及种种数都数不清的往事,而这一切皆由他那刻骨的决心而起:他誓要让费尔明娜·达萨属于他,而他也属于她,这个决心高于一切,所向披靡。可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的一生几乎都已经过去了。五脏六腑的一阵寒战传遍他的全身,他眼前一黑,不由得松掉了手中的园艺工具,靠在墓地的围墙上,这才没有因衰老的第一次打击而倒下。

“见鬼,”他惊恐地自言自语道,“都已经三十年了!”

的确如此。当然,对费尔明娜·达萨来说,同样也过了三十年,但那是她一生中最快乐也最舒心的三十年。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的那些可怕日子已被扔进了记忆的垃圾堆。她住在拉曼加的新房子里,成了自己命运的绝对主人,同丈夫和一双儿女生活在一起。如果再让她选一次,她还是会从世间所有的男人中选中她的丈夫。儿子在医学院里延续着家族传统,女儿则长得和她年轻时一模一样,有时连她都糊涂了,好像自己重生了似的。在那次誓不回来在无尽的惊恐中度日的倒霉旅行之后,她又去过欧洲三次。

上帝一定是听到了某人的祈祷——就在费尔明娜·达萨和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在巴黎逗留了两年,刚刚开始从废墟中寻找爱情的碎屑时,一封半夜到达的电报惊醒了他们:布兰卡·乌尔比诺夫人病重。另一封传达死讯的电报接踵而至。他们即刻赶了回来。费尔明娜·达萨身着一袭丧服下了船,宽大的衣服已不足以掩饰她的身形。没错,她又怀孕了。这个消息造就了一首民间歌谣的诞生,歌词并无恶意,只是有些打趣,其中的叠句在当年颇为流行:美人在巴黎究竟有何秘密,每每回来都喜得贵子。虽然歌词鄙陋,但直到很多年后,在社交俱乐部的节日庆典中,胡维纳尔·乌尔比诺都会点这首曲子,以示自己的风趣大度。

关于远近闻名的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及其家族徽章,向来没有准确的记载。府邸先是以一个合适的价格卖给了市财政厅,而后一位荷兰学者在那里进行了挖掘工作,试图证明那里是哥伦布真正的坟墓——已是迄今发现的第五座了——所在,于是,它又以巨额价格卖给了中央政府。乌尔比诺医生的妹妹们住进了萨勒斯修道院,没有发愿,却过着隐居生活。费尔明娜·达萨一直住在父亲的老房子里,直到拉曼加的别墅修建完毕。她步伐坚定地踏入新宅,一搬进去就开始当家做主。她带去了新婚旅行时带回来的英国家具,以及这次和好之旅后又叫人运来的补充物件。从第一天起,她就在屋子里塞满了自己亲自到安的列斯帆船上买回来的各种珍禽异兽。她挽着重修旧好的丈夫,带着茁壮成长的儿子和回来四个月后降生、取名为奥菲利娅的女儿,搬进了新居。乌尔比诺医生心里明白,自己已无法找回新婚旅行时那个完整的妻子了,因为他希望得到的那部分爱已被她连同她的大好青春一起给了儿女们。但他学会了享受爱的残羹,并从中得到幸福。朝思暮想的琴瑟和谐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候实现了。一次晚宴中,侍者端上了一道费尔明娜·达萨认不出是何物的美味佳肴。她吃完了一大份,喜欢之极,又要了同样的一份,正当她感到遗憾,碍于惺惺作态的文明礼仪不便再要第三份时,竟得知自己刚刚怀着毫无顾虑的喜悦吃下去的满满两大盘美食全都是茄泥。她雍容大度地认了输:从那时起,在拉曼加别墅,三天两头就端上各式各样做法的茄子,频繁程度堪比曾经的卡萨尔杜埃罗侯爵府,而且每个人都脾胃大开。以至于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在老年的闲暇时光常常津津乐道,说他真希望自己再生一个女儿,为的就是给她取一个定会让全家都开心的名字:茄子·乌尔比诺。

到那时,费尔明娜·达萨才明白,私生活跟社会生活恰恰相反,是变化无常、不可预见的。要找出孩子和成年人之间的真正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再三分析后,她还是更喜欢孩子,因为孩子的想法更加真实。她的人生才刚迈入成熟,刚刚摒弃了形形色色的海市蜃楼,便又隐隐伤感起来,因为她始终没有成为自己年轻时住在福音花园里所憧憬的样子,而是成了这副甚至自己都一直不敢承认的模样:一个华贵雍容的女仆。在社交圈里,她最终成了最受爱戴,最心满意足,但也因此最为胆怯的女人。然而,没有什么让她比在治家方面对自己的要求更为严格,也没有什么比这方面更让她对自己的疏忽无法原谅。她一直觉得她的生活是从丈夫那里租借来的:她是这个辽阔的幸福帝国至高无上的君主,但这个帝国是丈夫建造的,且仅为他自己而建。她丈夫爱她胜过一切,胜过世间所有的人,但这也仅仅是为了他自己:这是他的神圣义务。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在折磨着她,那就是一日三餐的永久刑罚。因为它们不仅仅必须按时,而且必须完美无瑕,必须符合他的喜好,但同时却又不能去问他。而如果她真的问了——依照着那无数条仪式性的家庭礼节中的一条——他就会看着报纸,连眼皮也不抬地回答说:“随便什么都行。”他说的是真心话,而且和颜悦色,自认为没有哪个丈夫比他更好商量了。可到了吃饭的时候,“随便什么”就不行了,必须符合他的喜好,不能有半点瑕疵:肉不能有肉味儿,鱼不能有鱼味儿,猪肉不能吃出疥疮似的腥味,鸡肉不能吃出鸡毛的味道。即便不是吃芦笋的季节,也得不惜代价地为他找来,为的是让他能在自己尿液的芬芳气息中怡然自得。她不怨他,只怨生活。但他是生活中难以安抚的主角。只要稍有怀疑,他就会把桌上的盘子一推,说:“这顿饭没有用爱来做。”在这方面,他的灵感真是鬼使神差。有一次,他刚尝了一口甘菊茶,便把它推到远处,只说了一句:“这玩意儿有股窗户味儿。”她和女仆们都大吃一惊,因为谁也没听说过有人喝过水煮窗户,她们尝了尝那壶茶,想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结果,还真有股窗户味儿。

他是个完美丈夫:从不会捡起地上的任何东西,也从不关灯,不关门。黑暗的清晨,如果他发现衣服上缺了一颗扣子,她便会听见他说:“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每天,当他喝第一口咖啡,喝第一勺冒着热气的汤时,都要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号叫,大家对此已经不感到害怕了,接着他会长叹一声:“等我有一天离开了这个家,你们要明白,那是因为这种烫嘴的日子我过够了。”他说,只有在他服用泻药而不能吃饭的日子里,她们才把饭菜做得格外香,格外出色。他坚信这是妻子对他的背叛,以至于最后只要妻子不肯跟他一同吃泻药,他就坚决不吃。

他的不通情理让她十足厌烦,于是在生日那天,她向他要了一件不同寻常的礼物:由他掌管一天家务。他欣然接受了,而且果真从天一亮便开始掌权。他张罗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却忘了她不喜欢吃煎鸡蛋,也不喝加了牛奶的咖啡。接着,他下令开始准备招待八位客人的生日午宴,并吩咐收拾屋子。他努力想比她操持得更好,但不到中午就不得不投降了,脸上没有丝毫愧色。从一开始,他就发现自己对什么东西放在哪儿一无所知,尤其是厨房里的东西。而女仆们也从中取乐,任由他每次为了找一样东西把所有都翻遍。十点钟时,还没决定午餐吃什么,因为家里的卫生还没有搞完,甚至连卧室都没有收拾完,卫生间没刷,卫生纸忘了放,床单忘了换,还忘了派司机去接孩子。他把女仆们的职责全搞混了:命令厨娘去整理床铺,让收拾床铺的女佣去做饭。十一点,客人马上就要到了,家里还是一团糟。费尔明娜·达萨重新担起了指挥的职责。她笑得要死,但并不像之前期望的那样感觉到胜利的得意,而是为丈夫在管理家务方面一无是处感到同情,这让她自己也很震惊。他为自己所受的重创叹了口气,找了个常用的理由来辩解:“至少,我管家不会比你给人治病差。”不过,这次的教训是有益的,而且不仅仅对他而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殊途同归地得出了明智的结论,那就是:换一种方式,他们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换一种方式,他们也无法继续相爱——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

在新生活的全盛时期,费尔明娜·达萨在不同的公众场合见过弗洛伦蒂诺·阿里萨,而且见得越是频繁,他的职位就升得越高。但她已经学会了看见他时表现得自自然然,以至于不止一次因为心不在焉而忘了和他打招呼。她经常听见别人谈论他,因为他在CFC公司步步为营而又势不可挡地扶摇直上,这已成了商界一个经常性的话题。她看到他改善了自己的言行和仪态,他的胆怯被过滤成了一种神秘的清高,微微发福的身材很适合他,岁月只留下了缓慢的痕迹对他很有利,而他也懂得如何体面地去打理他那惨不忍睹的谢顶。唯一挑战时代和潮流的是他阴郁的穿着:过时的礼服外套,始终不变的一顶帽子,母亲杂货铺里卖给诗人的那种窄条领带,还有那把阴沉的雨伞。费尔明娜·达萨逐渐习惯了以另一种方式去看他,终于不再把他同那个坐在福音花园、在卷着黄色落叶的大风中为她哀叹的忧郁年轻人联系在一起了。但不管怎样,她看见他时从来不是无动于衷的,听到有关他的好消息时,她总是很高兴,因为这样可以慢慢减轻她的罪责。

然而,就在她以为已把他从记忆中彻底抹掉的时候,他又在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了,成为她怀旧思绪中的一个幽灵。那是衰老刚刚显露征兆的时期,每当听到下雨前的雷声,她就觉得生活中发生了什么不可弥补的事。那孤独的、石头般冷酷、准时准点的雷声给她造成了无法愈合的创伤。十月里的每天下午三点,雷声在维利亚奴埃瓦山上响起,往日的记忆随着岁月流逝越来越历历在目。新的记忆几天后就会在脑海中模糊,而在伊尔德布兰达家乡省份的那次传奇之旅却越来越清晰,一切宛如昨日,怀旧之情将记忆渲染得清晰得邪门。她还记得那个坐落在山上的名叫马纳乌雷的小城,记得城中唯一的那条笔直而翠绿的街道,记得那些象征吉祥的鸟儿,还有那座可怕的房子,在那里,她每天都穿着被佩特拉·莫拉雷斯的泪水浸湿了的睡衣醒来,多年以前,这个女人正是在她睡的那张床上为爱殉情。她还记得当时那番石榴的味道,如今再也找不回来;她记得那预示着山雨欲来的紧密雷声,最后和嘈杂的雨声混合在一起;她还记得在圣胡安·德尔塞萨尔的那一个个如黄玉般金光闪耀的下午,她和那一群兴高采烈吵吵闹闹的表姐妹出去散步,走近电报局时,她咬紧牙,生怕自己的心从嘴里跳出来。她最终还是卖掉了父亲的房子,因为她无法忍受少年时代的回忆所带来的痛苦,无法忍受站在阳台上看见那凄凉的小花园,无法忍受炎热的夜晚栀子花散发出的神秘芳香,也无法忍受回忆起那个决定她命运的二月下午,那张古老贵妇的照片所带给她的恐惧。无论她把那时的记忆转向哪里,都会迎头碰上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可她始终还是保持了足够的冷静,分辨出那并非对爱的回忆,也不是对后悔的回忆,而是对一个曾使她泪水链链的痛苦形象的回忆。她没有发觉,她正被同情的陷阱威胁,而正是这同样的陷阱,让那么多毫无准备的受害者在弗洛伦蒂诺·阿里萨那里失去了贞洁。

她倚仗着她的丈夫。而此时也正是丈夫最需要她的时候。他不幸比她年长十岁,正独自跌跌撞撞地走在暮年的大雾之中,而更不幸的是,他是个男人,比她更为脆弱。他们终于彻底了解了对方,在结婚将近三十年时,他们变得好似一个人被分成了两半,常常因为对方猜出自己没有说出口的心事,或者一个抢先把另一个想说的话公之于众的荒唐事件而感到不悦。他们一起克服日常生活的误解,顷刻结下的怨恨,相互间的无理取闹,以及夫唱妇随的那种神话般的荣耀之光。那是他们相爱得最美好的时期,不慌不忙,适宜得体,对于共同战胜逆境所取得的不可思议的胜利,他们比任何时候都更了然于心,也更心存感激。当然,生活还将给他们更多致命的考验,但那已经无关紧要了:他们已到达了彼岸。

 

共 2 条评论

  1. 彼岸说道:

    “他们已到达了彼岸”翻译得很绝妙!

  2. 匿名说道:

    夫妻之间的磨合,彼此成为了另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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