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圣·塞巴斯蒂安的陵墓 · 上
大仲马2015年06月18日Ctrl+D 收藏本站
在他一生中,弗兰兹也许从来没有过这样突兀的一个印象,从没经验过象目前这样从欢乐到悲哀的急速转变。似乎整个罗马,在一个夜游神的一口魔气之下,突然变成了一座大坟墓,刚好时逢月缺,月亮要到十一点钟才会升起来,这就更增加了黑暗的浓度。这个青年人所经过的街道,都被包围在深深的阴暗里。路途原是很短的,十分钟以后,他的马车,更确切地说,伯爵的马车,已在伦敦旅馆门前停了下来。晚餐已准备好了,由于阿尔贝已说过,他不会很快就回来的,所以弗兰兹也就不等他了,独自一个人在餐桌前坐了下来。派里尼老板一向总是看到他们一同用餐的,于是便问他阿尔贝为什么不在,弗兰慈回答说,阿尔贝昨天晚上接到一张请帖,赴宴去了。长生烛的突然熄灭,接替光明的黑暗,和那继骚闹喧嚣而来的沉寂,都在弗兰兹的头脑里留下了某种不安的抑郁之感。所以,尽管店主向他表示过分殷勤的关切,并几次三番亲自来问他还需要什么,他用餐的时候还是非常沉静。
弗兰兹决定尽可能的等一等阿尔贝。吩咐马车在十一点钟的时候准备好,并希望到那时派里尼老板来通报说阿尔贝回来了。到了十一点钟,阿尔贝仍没有回来。弗兰兹就穿上衣服出去了。告诉店主说他到勃拉西诺公爵府去了,今晚不回来了。勃拉西诺公爵府是罗马最令人愉快的家庭之一,他的夫人是哥伦纳斯王国最后一支的继承人之一,她把公爵府布置得十分雅致优美,他们的宴会是在全欧洲闻名的。弗兰兹和阿尔贝曾带着介绍信来拜会过他们,所以弗兰兹一到,第一个问题便是他的同伴到哪儿去了。弗兰兹回答说,他是在长生烛快熄灭的时候离开他的,后来就混到玛西罗街的人群里不见了。
“那么他还没有回来吗?”公爵问。
“我一直等他到现在。”弗兰兹答道。
“您不知道他去哪儿吗?”
“不,不十分清楚,但,我想大概是去赴幽会了。”
“见鬼!”公爵说道,“今天这样的日子,或说得更确切些,在今晚上,深夜出门,实在是很不妙的呀,是不是,伯爵夫人?”
这几句话是对G伯爵夫人说的,她刚刚到,正倚着公爵的弟弟托洛尼亚先生的肩膀走过来。
“恰恰相反,我认为今天晚上很有趣,”伯爵夫人答道,“这儿的人只恨一件事——恨夜晚过得太快。”
“我不是说这儿的人。”公爵微笑着说道,“这儿唯一的危险在于男人,他们爱上了您,而在于女人,她们看到您这样可爱就不免妒嫉生气。我是指那些在罗马街上奔波的人而言。”
“啊!”伯爵夫人问道,“这个时候谁还会在罗马街道上奔波,除非是去赴舞会的?”
“伯爵夫人,我们那位朋友阿尔贝·马尔塞夫,今天晚上七点钟左右离开了我,追他那位无名美人去了,”弗兰兹说道,“直到现在我还没看见他。”
“您不知道他在哪儿吗?”
“一点都不知道。”
“他有没有带武器去?”
“他是穿着小丑的服装去的。”
“您不该让他去的,”公爵对弗兰兹说道,“您对于罗马的情况知道得比他清楚的多呀。”
“想要他不去,就等于要拉住今天赛马夺标的那匹三号马,”弗兰兹说道,“而且,他会有什么危险呢?”
“那谁敢说?今天晚上天色很阴沉,而玛西罗街离狄伯门又非常近。”
弗兰兹看到公爵和伯爵夫人的感觉和他自己的焦虑这样一致,就觉得一阵寒颤透过了他的全身。“公爵,我曾告诉旅馆里的人,说我今天很荣幸能在这儿过夜,”弗兰兹说,“我叫他们等他一回来就来通知我。”
“啊!”公爵答道,“我想,我这个仆人大概是来找您的。”
公爵没有猜错,因为那个仆人一看见弗兰兹,就向他走过来。“大人,”他说道,“伦敦旅馆的老板派人来禀告您,说有一个给马尔塞夫子爵送信的人在那儿等您。”
“给马尔塞夫子爵送信的!”弗兰兹惊叫道。
“是的。”
“那人是谁?”
“我不知道。”
“他为什么不把信给我送到这儿来?”
“那个信差没有说。”
“信差在哪儿?”
“他一看到我进舞厅来找您,就马上走了。”
“噢!”伯爵夫人对弗兰兹说,“赶快去吧!可怜的小伙子!或许他遇到什么意外了吧。”
“我得赶紧去。”弗兰兹答道。
“要是事情并不严重,我会回来的,不然的话,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该做些什么呢。”
“不管发生什么事,要慎重呀。”伯爵夫人说道。
“噢!放心好了。”
弗兰兹拿起他的帽子,急忙走了出去。他已经把他的马车打发走了,原吩咐叫他们在两点钟来接他的。幸亏勃拉西诺府一边靠高碌街,一边临圣·阿彼得广场,离伦敦旅馆不到十分钟的路。当弗兰兹走近旅馆的时候,他看见有一个人正站在街中心。他相信这一定是阿尔贝派来的信差。那个人全身裹在一件大披风里。弗兰兹向他走过去,但使他极其惊讶的是,那个人反而先向他开口了。“大人找我干吗?”他一边问,一边后退了一步,象是很戒备的样子。
“你是马尔塞夫子爵派来的送信给我的那个人吗?”弗兰兹问道。
“大人是住在派里尼的旅馆里的吗?”
“是的。”
“大人是子爵的同伴吗?”
“不错。”
“大人的尊称是——”
“弗兰兹·伊皮奈男爵。”
“那么这封信是送给大人的了。”
“要不要回信?”弗兰兹一边从他手里接过那封信,一边问。
“要的,至少您的朋友希望如此。”
“跟我上楼来吧,我写回信给你。”
“我还是等在这儿的好。”那信差微笑着说。
“为什么?”
“大人读了信就知道了。”
“那么,我一会儿还能在这儿找到你吗?”
“当然啦。”
弗兰兹往旅馆里走去。他在楼梯上遇到了派里尼老板。
“怎么样?”旅馆老板问。
“什么怎么样?”弗兰兹反问道。
“您见到您的朋友派来找您的那个人了吗?”他问弗兰兹。
“是的,我见到他了,”他答道。“他把这封信给了我。请把我房间里的蜡烛点上好吗?”
旅馆老板吩咐点一支蜡烛来拿到弗兰兹的房间里去。这个年轻人看到派里尼老板的神色非常惊惶,就更急于要看阿尔贝的来信,所以他立刻走到蜡烛前面,拆开了那封信。信是阿尔贝写的,底下有他的签名。弗兰兹读了两遍才明白信里的意思。
信的内容如下:
“我亲爱的朋友,收到此信时,务请劳神立刻在我的皮夹里找出那张汇票(皮夹子在写字台的大抽屉里),如数目不够,把你的也加上。赶快到托洛尼亚那儿,在他那儿当场点出四千毕阿士特,将款子交与来人。我急于要这笔钱,不能拖迟。我不多说了,一切信托你了,象你可以信托我一样。
你的朋友阿尔贝·马尔塞夫
附笔我现在相信意大利的确有强盗了。”
在这几行字之下,还有两行笔迹陌生的意大利文:“那四千毕阿士特假如在早晨六点钟到不了我的手里,阿尔贝马尔塞夫子爵在七点钟就活不成了。——罗吉·万帕”
弗兰兹一看这第二个签名,就一切都明白了,他现在懂得那个信差为什么不肯到他的房间里来的原因了:街上对他要比较安全一些。这么说,阿尔贝是落在那个大名鼎鼎的强盗头子手里了,而那个强盗头子的存在是他一向拒绝相信的。不能再浪费时间了。他急忙打开写字台,从抽屉里拿出皮夹子,从皮夹子里拿出汇票,那张汇票的总数是六千毕阿士特;而在这六千之中,阿尔贝已花去了三千。至于弗兰兹,他根本没有汇票,因为他原住在佛罗伦萨,到罗马来只玩七八天的,他只带了一百路易来,现在剩下的已不足五十了。所以两个人的钱加起来,距阿尔贝所要的那笔数目还差七八百毕阿士特。不错,在这种情形之下,他相信托洛尼亚先生一定肯帮忙的。他不敢浪费时间,正想回到勃拉西诺府去,突然他的脑子里闪过了一个念头。他想起了基督山伯爵。弗兰兹正要拉铃叫派里尼老板,那可敬的人却自己来了。“我的好先生,”他急急地说,“你知道伯爵是否在家?”
“在家,大人,他已经回来了。”
“他上床了没有?”
“我想还没有吧。”
“那么请你去敲一下他的门,问他能不能见我一下。”
派里尼老板遵命而去,五分钟以后,他回来了,说:“伯爵恭候大人。”
弗兰兹顺着走廊走,一个仆人把他领到了伯爵那儿。他正在一间小书房里,这个房间四周都是靠背长椅,弗兰兹以前没见过,伯爵向他迎上来。“哦,是什么风把您在这个时候吹到这儿来了?”他说,“您是来和我一同用晚餐的吧?您真太赏脸了。”
“不,我是来跟您谈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的。”
“一件严重的事情!”伯爵说道,并带着他那一贯的真挚的态度望着弗兰兹,“是什么事?”
“这儿只有我们两个人吗?”
“是的。”伯爵回答,一面走到了门口去看了看又回来。弗兰兹把阿尔贝的那封信交给了他。
“您看一下这封信吧。”他说道。
伯爵看了一遍。“哦,哦!”他说道。
“您看到那批注了吗?”
共一条评论
评论被关闭了!
我真的爱死埃德蒙唐泰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