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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消息传来 · 3

[英]查尔斯·狄更斯2019年03月12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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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把腰板直起,坐在那儿,两眼一直前视,往远方前视。

“老太太,”我恭恭敬敬地说,“我明白你的意思。我敢跟你说,我决不至于把你这个话里的用意,加以歪曲的解释。但是我既然从小孩子的时候起,就跟这家受害的人认识,那我可必得说,即便对你也必得说:要是你认为,这个深遭酷遇的女孩子,并不是受了昧心灭性的欺骗,并不是宁肯死一百个死也不肯再从你儿子手里接一杯白水,那你的看法,就大错而特错了。”

“得啦吧,萝莎!得啦吧!”史朵夫老太太看到萝莎要插言,说,“这没有关系。你就不用管啦。我听说,先生,你结了婚了?”

我回答她说,我结了婚有些日子了。

“现在混得挺不错?我这儿关着门过日子,听不到什么消息。不过可有人告诉我,说你正慢慢地出了名了。”

“我这不过是侥幸,”我说,“还有人提起我的名字来,谬加称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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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去世了?”——她这是用温柔的声音说的。

“不错。”

“这真可惜了儿的了,”她答道。“她要是还活着,那她该多得意。再见吧!”

她仍旧威仪俨然、毫不假借地把手伸给了我,我握住那只手的时候,它极为稳定,好像她心里也很平静似的。当时的情况仿佛是:她那种骄傲,都能使她脉搏静止,都能使她用平静的面幕把脸遮起;她就在这种面幕后面坐着,两眼向远方直视。

我顺着平台离开她们的时候,我不由得要注意到:她们两个坐在那儿,都是目不转睛地一直盯着远方的景物;在那片景物上,暮色越来越浓,把她们四面笼罩。几处点得早一些的灯火,星星点点地在远处的城市里闪烁明灭。东方的天空里,惨淡的亮光仍旧流连留恋。但是,在介乎这儿和城市之间那一大片广阔的低谷里,像大海一样的云雾,却几乎遮拥遍了各处;这片云雾,和暮色混合,看着仿佛洪水汇聚,要把她们包围起来。这片光景,是我永远不忘的,是我想起来就起一种敬畏之心的,那本是很应该的;因为,我又往她们两个那儿瞧去的时候,只见一片风涛汹涌的大海,已经翻滚到她们的脚下了。

我把我听到的消息琢磨过了以后,认为应该通知坡勾提先生。第二天晚上,我就到伦敦市区去找他。他抱着非找到他外甥女儿不可的惟一目的,永远到处游荡;不过在伦敦比在别的地方时候更多。现在,我一次又一次看到他深更半夜,在街上走过,往那些天到那般时候还在街上游荡的少数人中间,寻找他害怕找到的那个人。

他在亨格弗市场〔3〕一家小杂货铺的楼上,租了一个寓所:那是我以前已经说过不止一次的;那也是他去寻访他所疼爱的孩子第一次出发的地方。我现在就朝着那个地方走去。我到了那儿,跟铺子里的人一打听,铺子里的人说,他还没出门儿,我可以在楼上他的屋子里找到他。

〔3〕 后来改建为查令十字架车站。

他正坐在窗前,读什么东西;他还在窗台上摆了几盆花儿。屋子里非常洁净整齐。我一眼就看出来,他老是把屋子收拾好了,准备迎接她回来;同时,他每次出去,总是认为能找到她而把她带回来的。我敲门的时候,他没听见,等到我把手放在他的膀子上,他才把头抬了起来。

“卫少爷!谢谢你,少爷!你肯劳步来看我,我真感激你!请坐。你来,我欢迎极了,少爷!”

“坡勾提先生,”我说,一面在他端过来的椅子上坐下,“你可不要期望得太大了。我倒是听到了一点消息。”

“爱弥丽的消息?”

他把眼盯在我身上的时候,他的手哆嗦着往嘴上一抹,他的脸一下白起来。

“从这个消息里,还不能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不过她可不跟他在一块了。”

他聚精会神地看着我坐了下去,屏声敛气地听我告诉他一切的经过。他慢慢地把眼光从我身上移开,用手支着前额,两目下视,坐在那儿:那时候,他那副坚忍沉静的脸上,给了我一种尊严之感,甚至于美丽之感,让我直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我说的时候,他未插一言,而只自始至终静坐细听。他好像从我的话里,都看到她的形体,逐字逐句,从头到尾,连贯而过,而对于任何别的形体,好像一概视同无物,听其自去。

我说完了,他用手遮着脸,仍旧不出一声。我于是有一会儿的工夫,往窗外瞭望,把花儿摆弄。

“你对于这件事,都觉得可以有什么看法,卫少爷?”他后来到底开口问我道。

“我认为,她仍旧还活着,”我回答他说。

“这我可不敢说一定。也许那头一下来得太猛了,她那没受惯拘束的脾气又——!她又时常说到那片蓝色的大海。她这么些年老琢磨那片大海,是不是因为那就是她要送命的地方哪?”

他一面琢磨,一面惊惶地低声说,还在屋里走了一个来回。

“不过话又说回来啦,”他又接着说,“卫少爷,我可又十分敢保,说她一定还活着——我不论睡着,还是醒着,我都认为,我一定能找得着她——给我打气,叫我前去的,都是我这种想法;所以,我决不相信,说我想的会没有那么回事。不会!爱弥丽一定还活着!”

他把手坚决地往桌子上一放,在他那风吹日晒的脸上做出坚决的表示。

“我的外甥女儿,爱弥丽,一定还活着,少爷!”他毫不含糊地说。“我不知道,这是从哪儿来的,也不知道这是怎么来的,但是可有告诉我的,说她还活着!”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神气几乎是一个受到神灵启示的人那样。我等了几分钟的工夫,好让他把全副注意力都集中到我身上;然后才对他讲应当采取的稳妥办法;那是我昨天夜里想到了的。

“现在,我的亲爱的朋友——”我开口说。

“谢谢你,谢谢你,好心眼儿的少爷,”他说,同时用两只手握住了我的手。

“要是她万一取道来到伦敦——这是很可能的,因为她想要隐姓埋名,哪儿还有比这个大城市更方便的哪?再说,她要是不肯回家,那她除了隐姓埋名,藏身人海,还能有别的想法吗?”

“她不会回家,”他插了一句说,同时悲伤地摇晃他的脑袋。“要是她离家的时候,是自己情愿的,那她也许会回家;但是照她离家的实在情况看,她可不会,少爷。”

“要是她万一来到这儿,”我说,“那我相信,这儿有一个人,比世界上任何别的人,都更有找到她的可能。你还记得——你要拿出坚忍不拔的精神来听我说——你要想着你的伟大目标!——你还记得玛莎吧?”

“我们镇上那个玛莎?”

我一看他的脸,就不言而喻了,用不着别的回答。

“你知道她在伦敦吧?”

“我在街上碰见过她,”他打了一个冷战,回答我说。

“不过你可不知道,爱弥丽还没从家里出走以前好久,就用汉的钱周济过她。你也不知道,那天晚上咱们碰见了在街那面那个屋子里谈话的时候,她在门外面偷着听来着。”

“卫少爷!”他吃了一惊说。“就是下大雪那天晚上吗?”

“不错,正是。那天晚上以后,我可再没见着她;我和你分了手,本来回去想要找她谈谈来着,但是她可没有踪影了。那时候,我不愿意对你提起她来;现在也不愿意。不过她可就是我说的那个人,并且我认为,我们应该跟她接上线儿。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太明白了,少爷,”他答道。我们那时候已经把声音放低了,几乎等于打喳喳了;我们就用那种声音继续谈下去。

“你说你碰见过她。你想,你能找到她不能?我自己只能凭巧劲儿,才能碰见她。”

“我认为,卫少爷,我知道到哪儿去找她。”

“现在天已经黑了。咱们既然到了一块了,那咱们今儿晚上就一块出去,找找她看,怎么样?”

他同意我的提议,准备同我一块去。我看到他小心在意地把那个小屋子归置了一下,把蜡烛和点蜡的东西都放妥当了,把床铺整理好了;最后在一个抽屉里,从叠得整整齐齐的好几件衣服里取出一件来(我记得,我看见她穿过这一件),连同一顶帽子,都放在一把椅子上:他做这些事的时候,好像出于习惯,都不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似的。他对于这些衣帽,并没提一字,我也没提。毫无疑问,这些衣帽,在那儿一夜又一夜,等了她好多好多日子了。

“从前有过一阵儿,卫少爷,”我们下楼的时候,他对我说,“我把这个女孩子,玛莎,几乎看得比我这个爱弥丽脚底下的泥还不如。这阵儿可不一样了,上帝可别见我的怪!”

我们一块往前走着的时候,我问他汉的情况:一部分为的是找话跟他谈,一部分也为的是我很想知道知道。他几乎跟上一次的说法相同,说汉还是跟从前一模一样,“拼命使劲干活,简直地一点也不顾自己的身体;从来没说过半句抱怨话,每个人都喜欢他。”

我问他,汉对于造成他们这种不幸的祸首是什么心情?他是不是认为会闹出事来?比方说,汉要是跟史朵夫碰见了,那他认为汉要干什么?

“我说不上来,少爷,”他答道,“这种情况我想过多少次了,可是不论怎么,老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我提醒他,叫他想一想她离开家的第二天早晨,我们三个人都在海滩上的光景。“你还记得吧,”我说,“他看远处的海,他脸上那种不顾一切的样子,还谈到‘归结’的话?”

“一点不错,记得!”他说。

“你想,他那是什么意思?”

“卫少爷,”他答道,“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不知道有多少遍了,可永远没得到答案。还有一种奇怪的情况哪——那就是:他的脾气尽管那么好,但是按着那种脾气,要把他心里的意思弄个明白,我可老觉得不放心。他跟我说话,向来是能怎么尽小辈的礼数就怎么尽的,这阵儿他更不会用别的样子了;但是他心里到底有什么想法,可并不是浅水一湾,一看就能到底。那儿深得很,少爷,我看不到它的底儿。”

“你这话不错,”我说,“我也因为这个,有时很不放心。”

“我也是一样,卫少爷,”他答道。“我实对你说吧,我对于他那样不言不语,比起对于他那样不顾死活,更不放心;不过这两种情况,都是他这个人改变了以后才有的。我固然不知道,他会不会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概动起武来,不过我可但愿他们别碰到一块。”

我们这时候已经穿过了庙栏〔4〕,来到城圈了。我们这阵儿不谈话了,他在我旁边走着,就把全副精神都集中在他这种耿耿忠心,惟一追求的目标上面,一直往前,默不作声,耳不旁听,目不旁视,心无旁贷;因此,即便在一大群人中间走动,也只是旁若无人,踽踽独行。我们走到离黑衣僧桥不远的地方,他把头一转,往大街对面一个踽踽独行的女人倏忽而过的身形指去。我一下就看出来,那正是我们所要寻找的那个人。

〔4〕 伦敦旧城城门之一,为夫利特街和河滨街的分界。

我们穿过大街,朝着她紧紧追去;那时候我一下想起来,如果我们离开人群,在一个更僻静的地方,没有什么人看见我们,跟她交谈,那我们这个迷途的女孩子,也许能更引起她那种妇女的关切。因此我就跟我的同伴提议,先不要跟她搭话,只跟在她后面。我这种想法,还有一段原因:原来我有一种出于本能的欲望,想知道一下,她要往哪儿去。

他同意我这种提议,于是我们就在离她远一点的地方,跟在她后面;一方面眼睛永远不离开她,另一方面却又身子永远不想离她太近;因为她那时候常往四外瞧。她有一次站住了,听乐队奏乐。那时候我们也站住了。

她往前走了很远。我们也仍旧往前跟去。从她走的方向看来,她显然是朝着一定的目的地去的。这种情况,加上她仍旧没离开人群闹攘的大街,再加上,我想,这样鬼鬼祟祟、潜踪隐迹,跟在一个人后面,有一种特殊的魔力,所以我就坚持我最初的办法。到后来,她到底转到一条沉闷、昏暗的街上了,到了那儿,市声和人群一概抛在后面了;我于是说,“咱们这阵儿可以跟她搭话了,跟着我们就加快脚步,追上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