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幕 炎魔刀舞 · 五
江南2018年06月06日Ctrl+D 收藏本站
恺撒向着所有人微微点头致意,大咧咧地坐在会议桌尽头的空位上。
“那么多年来还没有学生受邀参加过校董会,你是第一个。”昂热看了一眼恺撒,转向校董们,“简单介绍一下,他刚刚连任学生会主席,获得全票支持,这是学院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的,当然这跟我们的恺撒·加图索把学生会经营成他自己的拥趸社团不无关系。他的绩点是2.7,有点糟糕,和前总统小布什在耶鲁大学的成绩一样,很多的迟到记录,两门课不及格……哦,他是‘自由一日’中的械斗领袖之一。还有一次警告处分,冬天在游泳池里灌入大量啤酒,举办了一次奢侈的啤酒游泳赛,结果把泳池冻裂了。”
“本想用香槟,但是要一次买到那么多同品牌的香槟有点难。”恺撒对这个糟糕的介绍毫不介意,只是补充了最后一条。
“他能够坐在这里作为候选人的主要原因只有一条,是他杀了龙王诺顿。”昂热说。
沉默了片刻之后,校董们礼貌地鼓起掌来。这唯一的优点足以洗掉前面所有的缺点,能够杀死龙王的人,确实应该获得英雄般的尊重,和校董们同座。
“遗憾的是,恺撒,我不能对你公布校董们的名字。”昂热说,“当然,除了其中的某一位,你的叔叔。你不跟你叔叔打个招呼么?”
恺撒好像没有听见这句话。从他进这间屋子开始,他就没有把目光投向弗罗斯特·加图索,他的亲叔叔。他也从未跟别人提起自己出自一个校董的家族。
“我被叫到这里来,不会是因为加图索家是校董会成员吧?”恺撒看着昂热,“进入卡塞尔学院时,我就说过这是我的个人选择,和家族无关。”
“不,是因为一个计划,‘尼伯龙根计划’。”弗罗斯特·加图索说。
“尼伯龙根?”恺撒重复了这个名字。
他知道尼伯龙根,那是北欧神话中的‘死人之国’,瓦格纳的著名歌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以此命名的指环代表权势,掌握它的人将掌握世界。恺撒从小就有家庭音乐老师教他欣赏歌剧,而他又喜欢英雄题材。
“在对你公布这个计划之前,我们有几个问题。”丽莎说,“对于屠龙这件事,你怎么看?”
“有意思极了。”恺撒答得很无厘头。
管家在少女耳边低语几句,少女点点头,墨绿色、猫似的眼瞳盯着恺撒:“为什么要屠龙?不走卡塞尔的道路,你也可以享受贵族般的生活。”
“人的存在,难道不就是不断地证明自己么?”恺撒冰蓝色的眼睛毫不避讳地回看,“我没找到比这更能证明我的方式。”
“不错,”昂热说,“那么你将来的目标是什么?”
“等着下一个苏醒的龙王,杀了他。”恺撒摊摊手,“我只希望他别等到我老死了才苏醒。”
“我喜欢你这无法无天的口气,弗罗斯特,你看你的侄儿其实并不像你而是更像我……”昂热笑笑,“恺撒,你曾直接面对龙王诺顿,感觉到了对方压倒性的力量么?”
恺撒神色凝重起来,沉默了片刻,点头:“压倒性的力量,海潮般的气场,令人窒息!”
“是的,没有比亲历战场感受血腥味更能锻炼一个屠龙者的办法了。你感觉到了龙王的力量,那是绝对的强大,不是凭借人数众多就能对抗的。我们每个人都有龙族血统,龙类是我们的半个祖先。血统令我们会不自觉地想要臣服于他们。只有最强大的意志,最优秀的血统,才能在龙王面前保持尊严,并且杀死他!因此卡塞尔学院要培养的不是一群人,而是精锐中的精锐,英雄中的英雄,就像第一任狮心会会长梅涅克·卡塞尔那样,无与伦比。”昂热直视恺撒的眼睛,声音低沉,“因为最糟糕的时候……就要到来了。”
“最糟糕的时候?”
“龙族四大君主,其他三个王座上的龙王,都将苏醒。群体苏醒是神话中曾经预言的,诺顿的苏醒证明了这种预言。你不是想知道下一个龙王苏醒的时间么?也许……就在今天!”
“群体苏醒……么?”恺撒深深吸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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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们已经不能等待,我们必须从血统优秀的候选人中遴选出血统最优秀的,倾注全力培养他。他将是龙王的死敌。”昂热顿了顿,“世界的救主。”
“我?”恺撒指了指自己。
“可能是你。”丽莎说。
“如果你们倾注全力的培养是说要给我增加课程,安排训练,那就算了。我不擅长那个,我的绩点只有2.7,跟前总统在耶鲁的糟糕表现一样,校长已经说了。”恺撒耸耸肩。
“不,我们要强化的,是你的血统。”弗罗斯特缓缓地说。
“强化血统?”
“你知道有人可以拥有两种以上的言灵么?”
“不知道。”
“你知道有些混血种可以以混血达到纯血的力量么?”
“不知道。”
“你知道所谓‘混血君主’么?”
“能和四大君主相比?”
“也许甚至胜过龙王!”弗罗斯特一字一顿,“这就是‘尼伯龙根计划’,强化血统,突破混血种的极限,突破教科书上的理论。恺撒,这并不是梦话,秘党长老会能够做到。这是一项巨大的馈赠,我们在选择一个人来赠予。接受这赠予,意味着获得力量,也意味着巨大的牺牲,你将历尽艰险,甚至死去。你愿意么?”
恺撒难得正眼看着叔叔,叔叔庄严的脸好像传道的牧师。会议室里一片死寂,每个人都看着恺撒。
恺撒舔了舔嘴唇:“怎么感觉有点像是……婚礼起誓?”
“恺撒!”弗罗斯特愤怒了。
昂热却笑出了声来。
“巨大牺牲,历尽艰险,拼上命,这些都不算什么。如果牺牲这些小小的东西就能登上混血种的顶峰,学院有的是人愿意接受,”恺撒挑了挑眉,“我只是好奇为什么选上我。”
“因为你足够优秀。”昂热说。
“为什么不是楚子航?”
“没有直接击杀龙王的经验,这点不如你。”
“为什么不是路明非?”
昂热笑笑:“明非还是个新人,很多人都认为评他为‘S’级是我的错误。”
“可你看重他,他曾经射击龙王并且重创了目标。我们面对康斯坦丁时,你使用‘言灵·时零’,而把狙击枪交给了他,毫无疑问你是期待他完成最后一击,虽然他打偏了。”恺撒冷冷地说,“你也许会随便给一个人评‘S’级,但在你和龙王近身战的时候,我不信你会把命交给一个废物。”
“还有你叔叔坚持你是最优秀的。”昂热说,“他说能力不仅是血统,也包括组织和领导。我们不仅需要天才,也需要令人服膺的领袖。你在新一代中是耀眼的领袖,这连楚子航也无法和你相比,学生会在你的领导下成长为足以和狮心会抗衡的社团。因此我们把你作为‘尼伯龙根计划’的第一候选人。”
弗罗斯特开口了,他已经平息了愤怒,声音低沉婉转:“恺撒,现在你明白了吧?家族对你,始终是无私的爱……和期待!”
这种论调出自弗罗斯特·加图索的嘴里,是赤·裸裸的赞美和力撑,表现出要把恺撒捧上王座的决心。但校董们都沉默着,无人反驳,候选人名单是一早就严密遴选过的,恺撒确实是最佳人选。这获得了所有人的承认。
恺撒一直低着头,玩着自己的手指,听着叔叔说完。
“叔叔,你失去过你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么?”他缓缓抬起头来,问了这句奇怪的话。
“哦,我忘记了,叔叔这样的人,生命里没有什么重要的人。所以你不知道,有这样经历的人往往会变得特别固执,特别抗拒某些事。心理医生说,”恺撒微笑着指了指自己的心口,“这是种心理疾病。”
“我拒绝。”恺撒起身,躬身行礼,“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我失陪了。”
恺撒靠在缠满常春藤的大理石柱上,悠闲地喝着一杯冰镇琴酒,看着那些豪车依次开出酒店大门,最后是那辆山地车。看着骑车人扭动屁股出力地蹬车,恺撒不由得笑出声来。
“挑战家族和校董们的威严很有趣么?”弗罗斯特·加图索无声地站到了恺撒的身边。
“我在卡塞尔学院里只是个学生,校董对我们而言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得罪不起。但我说了‘我拒绝’三个字就让校董们毫无结果地结束了会议,让你们这些大人物白跑了一趟,有的人还要扭动屁股,就觉得很好玩。”恺撒冷冷地说。
“对于家族而言,你的孩子气真是糟糕透顶。”
恺撒低声笑笑:“叔叔你知道么?其实我进去的时候就猜到了你们找我的原因,虽然‘混血君主’什么的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你们要捧我我猜得没错。其实我一直都在忍,跟你们玩一个游戏,我在想我说出‘我拒绝’三个字的时候,你的脸上会是什么表情。”
弗罗斯特没有生气,而是幽幽地叹了口气:“什么让你的心里有这么刻薄的一面?你是家族几百年来罕见的天才,血统天赋都是第一流的。你也渴望成为领袖,而且一直以来都很努力。家族是爱你的,想帮助你。楚子航和路明非可能阻碍你的道路,我们不希望看到。你是最优秀的,不该有人的评级在你之上。家族推动‘尼伯龙根计划’,就是要确保你将来的地位。”
“我的血统?叔叔,你忘了一些事,加图索家高贵的血统,我只继承了一半,还有一半血统来自一个卑贱的姓氏,卑贱的……”恺撒脸上的笑容消失了,“古尔薇格。”
共 35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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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杀的龙王? 他只是划水吧
十字蔷薇家族古尔薇格
其实我最讨凯撒。诺诺比他可爱多了。
楚子航背负的是血统和仇恨,凯撒背负的是家族和选择,他最后肯定要选择自己的立场,他其实要比路明非和楚子航更加成熟,所以失去了那份可爱
搭嘎,口头哇路
我比较讨厌诺诺
凯撒人挺好,诺诺比较渣
我讨厌凯撒,没有理由
諾諾就只是把明妃當備胎,凱薩願意為明妃死,那個比較好
为啥都怪凯撒,他也不知道不是他杀死的龙王啊,路明非也没有跟任何人解释啊
什么鬼,用命换来的结果变别人的功劳了?
你知道古尔薇格这个姓在北欧神话里代表什么吗?。。。。。。一个女巫,一个强大到奥丁都要把昆古尼尔投掷三次才能杀死的女巫
一个无所不能的人能创造出自己搬不动的石头吗(๑• . •๑)
他自己能不能杀心里没点B数嘛?
也不能怪凯撒,虽然风暴鱼雷对诺顿没什么卵用,但是诺顿在接下一颗鱼雷后确实就没有浮出水面了。
凯撒也相信没有生物能硬接下一颗鱼类,卑微的人们对龙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主要是那颗鱼雷是用的炼金弹头,他们以为有用
嗯,人们对龙类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凯撒该是个反派的,作者偏了唉
龙族五里的恺撒和龙族三里的恺撒差太多了,总感觉是恺撒变了,其实恺撒一直是骄傲的自我的恺撒,龙三里只是他生活中的一个偏差而已
正解,太正确了。
大家并不认同路明非,但是的确是明非杀死了诺顿,But明非当时不想让别人知道,而且校长知道是明非杀的,并且凯撒是个好老大and凯撒只是骄傲而已
现在的屠龙家族逐渐利益化了,对龙族了解的也越来越少了,甚至愚蠢到认为龙族仅仅只是一种强大的生物,认为连航母都打不爆的现代武器可以杀死在物理上杀死完全体的初代种
主要是他们用的鱼雷是用的炼金弹头,他们自己觉得很有用
诺顿创造七宗罪是为了杀掉康斯坦丁。最顶级的武器才可以杀掉初代种,包括他自己。
他只是为了对付其他六个,其实双生子是存在感情的
后面就澄清了,明妃杀得龙王,还被学院追杀
恺撒杀了龙王?这不是搞笑么。楚子航倒是用折刀杀了一个龙王(虽然只有次代种的实力)。恺撒连皇中最弱的源稚生都打不过还指望他屠龙?我觉得三度爆血的楚子航可以把他摁着打,恺撒的实力只是和用了尼伯龙根计划的我差不多。不过作为老大恺撒还是蛮有意思的,讨人喜欢
青铜与火之王明明是酒德麻衣杀的,被她一枪爆头。路明非只是伤了龙王,不过他以为是他杀的。路明非没有拔出暴怒,杀不了青铜与火之王。炼金刀只是重伤了龙王。
确实,杀死诺顿的是酒德麻衣,全都是误解,不过我们也必须佩服凯撒和路明非的勇气。
luomingfei太低调,要不还有凯撒什么事?
四分之一的命,杀了一个龙王,最后火的是别人
有没有可能,诺顿打造的七宗罪,其实不包括杀死弟弟康斯坦丁的刀,而是包含自己在内及其他六位兄弟姐妹的刀,暴怒可以杀死他,但他为什么会打造杀死自己的刀?如果和我猜测一样,那龙类的感情真的让我肃然起敬,对弟弟的爱!那是他为康斯但丁打造的屠龙武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