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 3
[日]村上春树2019年02月24日Ctrl+D 收藏本站
我们也不是有什么目的才来这里的。在中央线电车里,我和直子偶然相遇。她准备一个人去看电影,我正要去神田逛书店,双方都没什么要紧事。直子说声下车吧,我们就下了车,那站就是四谷站。当然,只剩下两人后,我们也没有任何想要畅谈的话题。至于直子为什么说下车,我全然不明白。话题一开始就无从谈起。
出得车站,她也没说去哪里就快步走起来。无奈,我便追赶似的尾随其后。直子和我之间,大致保持着一米的距离,若想缩短,自然可以缩短,但我总觉得有点难为情。因此我一直跟在离直子一米远的身后,边走边打量她的背影和乌黑的头发。她戴一个大大的茶色发卡,侧脸时,可以看见白晳而小巧的耳朵。直子不时地回头搭话。我有时应对自如,有时就不知如何回答,也有时听不清她说了什么。但对直子来说,我听见也好没听见也好,似乎都无所谓。她说完自己想说的,便继续向前走。也罢也罢,反正天气不错,散散步也好。我决定由她去了。
可是,就散步来说,直子那步法又有点过于郑重其事。到了饭田桥,她向右一拐,来到御堀端,之后穿过神保町十字路口,登上御茶水坡路,随即进入本乡,又沿着都营电车[1]线路往驹湱走去。路程真长得可以。到得驹湱,太阳已经落了。一个柔和温馨的春日黄昏。
[1] 都营电车:东京都经营的电车。
“这是哪儿?”直子像突然察觉到似的问道。
“驹湱。”我说,“不知道?我们兜了个大圈子。”
“怎么到这儿来了?”
“你来的嘛,我只是跟着。”
我们走进车站附近的荞麦面馆,打算简单吃点东西,我口渴,一个人要来啤酒。等待东西端来的时间里,我们都一句话也没说。我走得累了,有点打不起精神,她两手放在桌面上沉思什么。电视的新闻节目里,报道说今天这个周日任何一处游乐场所都人头攒动。我们可是从四谷步行到驹湱哪,我想。
“身体真不错啊。”我吃完荞麦面说。
“没想到?”
“嗯。”
“别看我这祥,初中时还是长跑选手,跑过十几公里呢。而且,由于父亲喜爱登山,我从小每到星期天就往山上爬。记得不,我家后面就是山吧?所以,腿脚就自然而然变得结实了。”
“真看不出来。”我说。
“倒也是。别人也都说我长得太娇嫩了。不过,人可是不能貌相哟!”说罢,她补充似的微微一笑。
“这么说你别见怪,我可是累得够呛。”
“对不起,让你陪了一整天。”
“不过,能和你说话,挺高兴的。以前好像两人一次都没单独说过话。”说罢,我便回想说过什么没有,但根本想不出来。
她下意识地反复摆弄着桌面上的烟灰缸。
“嗳,要是可以的话——我是说要是不影响你的话——我们以后再见面好吗?当然,我知道按理我不该说这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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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我吃了一惊,“按理是怎么回事?”
她脸红了。大概是我太吃惊的缘故。
“很难说明白。”直子辩解似的说。她把教练衫的两个袖口拉到臂肘上边,旋即又褪回原来位置。电灯光把她细细的汗毛染成美丽的金黄色。“我没想说按理,本来想用别的说法来着。”
直子把臂肘拄在桌面,久久看着墙上的挂历,似乎想要从中找出合适的字眼。那当然是不可能的。她叹口气,闭上眼睛,摸了下发卡。
“没关系。”我说,“你要说的我好像能明白。我也不知道怎么说才合适。”
“表达不好。”直子说,“这些日子总是这样。一想表达什么,想出的只是对不上号的字眼。有时对不上号,有时还完全相反。可要改口的时候,头脑又混乱得找不出词来,甚至自己最初想说什么都糊涂了。好像身体被分成两个,相互做追逐游戏似的。而且中间有根很粗很粗的大柱子,围着它左一圈右一圈追个没完。而恰如其分的字眼总是由另一个我所拥有,这个我绝对追赶不上。”
直子扬脸盯着我的眼睛,“这个你明白?”
“或多或少,谁都会有那种感觉。”我说,“谁都想表现自己,而又不能表现得确切,以致焦躁不安。”
我这么一说,直子显得有些失望。
“可我和这个也不同的。”直子说,但再没解释什么。
“见面是一点不碍事,”我说,“反正星期天我都闲得百无聊赖,再说走走对身体也好。”
我们乘上山手线,直子在新宿转乘中央线。她在国分寺租了间小公寓。
“喂,我说话方式同以前不一样了?”临分手时,直子问我。
“好像稍微有点不同。”我说,“不过哪点不同,我又说不清楚。老实说,记得那时候见面倒是不少,却没怎么说过话。”
“是啊。”她也承认,“这个星期六可以打电话给你?”
“可以,当然可以。我等着。”我说。
※
第一次同直子见面,是高中二年级的春天。她也是二年级,就读于有教会背景的正统女校。正统倒是正统,但如果对学习太热心了,便会被人指脊梁骨说成“不本分”。我有一个叫木月的要好朋友(与其说是要好,不如说是我绝无仅有的朋友),直子是他的恋人。木月和她是几乎从一降生就开始的青梅竹马之交,两家相距不过两百米。
正像其他青梅竹马之交一样,他们的关系非常开放,单独相处的愿望似乎也不那么强烈。两人时常相互去对方家里,同对方家人一起吃晚饭、打麻将。还有好几次拉我赴四人约会,直子领来一个同班女生,四人一同去动物园,去游泳池,去看电影。但坦率地说,直子领来的女生尽管可爱,但对我来说却太高雅了。作为我,合得来的还是公立高中那些虽然多少有些粗俗之感、却可以无拘无束地交谈的女孩子。直子领来的女孩子那招人喜爱的脑袋瓜里到底在想什么,我实在莫名其妙。估计她们对我也同样莫名其妙。
由于这个原因,木月便放弃了四人约会,而只我们三人——木月、直子加我,或外出游玩或谈天说地。想起来是有些不正常,但就效果而言,这样倒最是其乐融融,相安无事。而四人相聚,气氛总有些不大融洽。三人在一起,便俨然成了电视中的专题采访节目:我是客串演员,木月是精明强干的主持人,直子则是助手。木月总是节目的中心,而他又干得的确得心应手。木月有一种喜欢冷笑的倾向,往往被人视为傲慢,但本质上却是热情公道的人。三人相聚时,对我对直子他都一视同仁,一样地搭话,一样地开玩笑,注意不让任何人受到冷落。倘若有一方长久默然不语,他就主动找话,巧妙地把对方拉入谈话圈内。每见他这样,总觉得他煞费苦心,虽然实际上多半并非如此。他有那么一种能力,可以准确无误地捕捉气氛的变化,从而挥洒自如地因势利导。另外他还有一种颇为可贵的才能,可以从对方不甚有趣的谈话中抓出有趣的部分来。因此,每次与他交谈,我就觉得自己俨然是个妙趣横生的人,在欢度妙趣横生的人生。
然而他决非社交型人物。在学校里,除我以外他同谁也合不来。我总不明白,此等头脑机敏、谈吐潇洒之人,为何不向更为广阔的世界施展才华,而只对仅仅三个人的小天地感到满足。至于我,纯属凡夫俗子,并无引人注意之处,只喜欢独自看书独自听音乐,更不具有某种值得木月刮目相看并主动攀谈的出人头地的才能,可是我们却一拍即合地要好起来。他父亲是牙科医生,以技术高明和收入丰厚知名。
“这个星期天来个四人约会如何?我那个她在女校,会领可爱的女孩来的。”相处后不久木月便这样提议。
“好哇。”我说。就这样我遇到了直子。
我和木月、直子三人不知如此欢聚了多少次。但当木月暂时离开,只剩下两个人时,我和直子还是谈不上三言两语。双方都不晓得从何谈起,实际上我同直子之间也没任何共同语言。所以,我们只好一声不吭地喝水,或者摆弄桌面上的东西,等待木月转来。他一折回,谈话便随之开始。直子不怎么喜欢开口,我呢,更乐意听别人说。这样,和直子单独留下来,便每每觉得坐立不安。并非不对胃口,只是无话可谈。
木月的葬礼过后大约两周,我和直子见了次面。因有点小事,我们在一家饮食店碰头。事完之后,便没什么可谈的了。我搜刮了几个话题跟她搭话,但总是半途而废。而且她话里似乎带点棱角。看上去直子好像对我有所不满,原因我揣摸不出。从那次同直子分手,到这次在中央线电车里不期而遇,其间一年没有见面。
直子对我心怀不满,想必是因为同木月见最后一次面说最后一次话的,是我而不是她。我知道这样说有些不好,但她的心情似可理解。可能的话,我真想由我去承受那次遭遇。但毕竟事情已经过去,再怎么想也于事无补。
那是五月一个令人愉快的下午。吃完午饭,木月问我能不能不上课,和他一起去打桌球。我对下午的课也不是很有兴趣,我们便出了校门,晃晃悠悠走下坡路,往港口那边逛去。走进桌球室,玩了四局。第一局我轻而易举地贏了,他顿时认真起来,一举贏了其余三局。我按事先讲好的付了费用。玩球的时间里,他一句玩笑也没说——这是十分少有的。玩完后,我们吸了支烟,休息一会。
“今天怎么格外认真?”我问。
“今天我可是不想输。”木月满意地笑道。
那天夜里,他在自家车库中死了。他把橡胶软管接在N360车排气管上,用塑料胶布封好窗缝,然后发动引擎。不知他到底花了多长时间才死去。当他父母探罢亲戚的病,回来打开车库门放车的时候,他已经死了。车上的收音机仍然开着,脚踏板上夹着加油站的收据。
既无遗书,又没有推想得出的动机。警察以我是同他最后见面说话的人为由,把我叫去了解情况。我对负责问询的警察说:根本没有那种前兆,与平时完全一样。警察对我对木月似乎都没什么好印象,大约认为:上高中还逃学去打桌球的人,即使自杀也没什么不可思议。报纸发了一小条报道,事件就算了结了。那辆N360车被处理掉了。教室里他用过的课桌上,一段时间里放了束白花。
木月死后到高中毕业的十个月时间里,我无法确定自己在周围世界中的位置。我结交了一个女孩子,同她睡过觉,但持续不过半年。她也从未找我算账。我选择了东京一所似乎不怎么用功也可考取的私立大学,考罢入了学。考中也没使我如何欣喜。那女孩儿劝我别去东京,但我死活都要离开神户,想在没有任何熟人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你和我睡过了,所以就不拿我当回事,是不是?”她哭了。
“那不是的。”我说。我只不过想离开这个城市,但她想不通。随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在去东京的新干线电车[2]中,我回想起她的长处和优点,后悔自己干了一件十分亏心的事,可是已经追悔莫及了。我决定把她忘掉。
[2] 电车:日本的电气列车。
到得东京,住进寄宿舍开始新生活时,我要做的仅有一件事,那就是对任何事物都不想得过于深刻,对任何事物都保持一定距离。什么敷有绿绒垫的桌球台呀,红色的N360车呀,课桌上的白花呀,我决定一古脑儿把它们丢到脑后。还有火葬场高大烟囱中腾起的烟,警察署问询室中呆头呆脑的镇纸,也统统一扫而光。起始几天,进行得似乎还算顺利。但不管我怎么努力忘却,仍有一团恍若薄雾状的东西残留不走,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雾团状的东西开始以清楚而简洁的轮廓呈现出来。那轮廓我可以诉诸语言,就是:
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
诉诸语言之后确很平凡,但当时的我并不是将其作为语言,而是作为一团薄雾样的东西来用整个身心感受的。无论在镇纸中,还是桌球台上排列的红白四个球体里,都存在着死,并且我们每个人都在活着的同时,像吸入细小灰尘似的将其吸入肺中。
在此之前,我是将死作为完全游离于生之外的独立存在来把握的。就是说:“死迟早会将我们俘获在手。但反言之,在死俘获我们之前,我们并未被死俘获。”在我看来,这种想法是天经地义、无懈可击的。生在此侧,死在彼侧。我在此侧,不在彼侧。
然而,以木月死去的那个晚上为界,我再也不能如此单纯地把握死(或生)了。死不是生的对立面。死本来就已经包含在“我”这一存在之中。我们无论怎样力图忘掉它都归于徒劳,这点便是实证。因为在十七岁那年五月的一个夜晚俘获了木月的死,同时也俘获了我。
我在切身感受那一团薄雾样的东西的朝朝暮暮里送走了十八岁的春天,同时努力使自己避免陷入深刻。我隐约感觉到,深刻未必是接近真实的同义词。但无论我怎样认为,死都是深刻的事实。在这令人窒息般的背反性当中,我重复着这种永不休止的圆周式思考。如今想来,那真是奇特的日日夜夜,在活得好端端的青春时代,居然凡事都以死为轴心旋转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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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我睡过了,所以就不拿我当回事,是不是?”她哭了。
“那不是的。”我说。我只不过想离开这个城市,但她想不通。随后我们就分道扬镳了。
啊?啊?啊?啊?
高中看过了,现在回来重温,像是第一回看一样
看不懂,好深奥,,还是国内的好理解,但是写的是真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