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
[英]毛姆2018年07月30日Ctrl+D 收藏本站
菲利普无法把威尔金森小姐的那段风流韵事从脑子里排除出去。尽管她讲到要害的地方就收住话头,但意思还是相当清楚的,他有点儿震惊。这种事对已婚女子倒还说得过去,他读过不少法国小说,知道这种事在法国确实相当普遍。可是威尔金森小姐是个英国女子,还没有结婚,而且她的父亲还是个牧师。接着他突然想到,那个学美术的学生大概既不是她的头一个,也不是她的最后一个情人,便倒抽了口冷气:他从来没有打这方面看待威尔金森小姐,竟然有人向她求爱,真是难以置信。他天真无知,对威尔金森小姐讲述的这番经历并没有什么怀疑,正如他从不怀疑书里的内容一样;叫他恼火的倒是,自己怎么从来就没遇到这种奇妙的事。如果威尔金森小姐执意要他讲讲在海德堡的艳遇,他可实在没什么好说的,那该多么丢脸啊。他确实也有一套凭空虚构的本领,但是否能使她相信自己是偷香窃玉的老手,那就很难说了。女子的直觉极为敏锐,菲利普看到书本上是这么说的,也许她毫不费劲就能发觉他是在说谎。一想到她也许会暗自发笑,菲利普禁不住羞得满脸通红。
威尔金森小姐一边弹着钢琴,一边用懒洋洋的声音唱着。她唱的是马斯内[1]、邦雅曼·戈达尔和奥古斯塔·奥尔姆[2]谱写的歌曲,不过这些曲子对菲利普来说相当新鲜。他们俩就这样在钢琴旁边一起消磨上好几个小时。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想知道他是否有副好嗓子,执意要试试他的歌喉。她说他有一副悦耳动听的男中音嗓子,主动提出要教他唱歌。一开始,菲利普出于惯有的羞涩谢绝了,但威尔金森小姐一再坚持。于是每天早饭以后,遇到合适的时间,就教他一个小时。她具有当教师的天赋,无疑是个出色的家庭女教师。她授课有方,要求严格。尽管在讲课的时候,仍然带着浓厚的法国口音,但她那种甜美的腔调却完全消失了。她容不得半句废话,口气变得有点咄咄逼人;学生一不注意听讲,或是稍有马虎,她就本能地加以制止和纠正。她知道自己负有的职责,逼着菲利普练声吊嗓子。
[1] 马斯内(1842—1912),法国作曲家。
[2] 奥古斯塔·奥尔姆(1847—1903),法国作曲家。
课一结束,她毫不费劲地就又浮现出迷人的笑容,说话的声音又变得柔和动听了。她一下子就丢掉了做老师的架子,但菲利普却没这么容易摆脱自己的学生身份,他上课时得到的印象,跟听她讲述艳遇时自己心里的感受相互矛盾。他更加仔细地打量着她。他发觉威尔金森小姐晚上要比早晨好看得多。早晨,她脸上的皱纹不少,脖子上的皮肤也有一点粗糙。他真希望她把自己的脖子遮住,但那时天气十分暖和,她穿的衬衫领口开得很低。她又非常喜欢白色的衣服,而在上午,这种颜色的衣服对她实在并不合适。到了晚上,她往往显得娇媚动人:她穿着像礼服一样的长裙,脖子上戴着一串红石榴石项链,长裙的前胸和肘部都缀有花边,使她显得柔和而讨人喜欢。她用的香水发出一股异香,搅得人心里乱腾腾的(在黑马厩镇,人们只用科隆香水,而且只在星期日或者头疼时才洒上几滴)。那会儿,她确实显得很年轻。
菲利普为搞清她的年龄费尽了心思。他把二十和十七加在一起,总得不出一个满意的答数。他不止一次地问路易莎伯母,为什么她认为威尔金森小姐有三十七岁了,因为她看上去还不满三十岁。大家都知道,外国女子比英国女子要老得快;威尔金森小姐在国外住了这么久,差不多也可以算是个外国人了。菲利普个人认为她还不到二十六岁。
“她可不止这个岁数了。”路易莎伯母说。
菲利普对凯里夫妇说话的准确性抱有怀疑。他们唯一记得清楚的,就是他们在林肯郡最后一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时她还梳着辫子。那么,当时她可能才十一二岁。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而牧师的记性一向靠不住。他们说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但是人们总爱用整数,所以很可能是十八年,或者十七年前的事。十七加十二,只不过二十九。真见鬼,那并不算老吧?安东尼[3]为了克莉奥佩特拉[4]而舍弃整个世界时,那位埃及女王已经四十八岁了。
[3] 安东尼(公元前82—前30),古罗马统帅和政治领袖,与李必达和屋大维结成“后三头”政治联盟。公元前30年,安东尼在与屋大维的权力角逐中兵败自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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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克莉奥佩特拉(公元前69—前30),埃及托勒密王朝末代女王(公元前51—前30),美貌动人,先为恺撒情妇,后与安东尼结婚,安东尼兵败后,又欲勾引屋大维,未能成功,后以毒蛇自杀。
那年夏季天气晴好。每一天都万里无云,十分炎热,但由于靠近大海,暑气有所缓解,空气中有一股令人神清气爽的清新之意,因此人们并没有被八月的阳光炙烤得无法忍受,反而兴致很高。花园里有个水池,池中喷泉飞溅,水里长着睡莲,金鱼纷纷游到水面上来晒太阳。午饭以后,菲利普和威尔金森小姐常常把小地毯和坐垫拿到池边,躺在草地上,就在那一排高高的玫瑰树篱下的阴凉处。他们整个下午就在那儿聊天、看书,有时还抽支烟。牧师不允许在屋子里面抽烟,认为抽烟是种令人嫌恶的习惯。他经常说,任何人要是成为某一嗜好的奴隶,那可就太不光彩了。他忘了自己也有午后用茶点的嗜好。这本书是威尔金森小姐在牧师书房的书堆里偶然翻到的。
有一天,威尔金森小姐给菲利普看《波希米亚人的生活》。那是跟凯里先生要的一批廉价书一同买来的,十年来就始终丢在那儿没有被人发现。
米尔热[5]的这本杰作情节有趣,文笔拙劣,内容荒诞,菲利普一开始看就马上着了迷。书中把饥荒的景象描写得那么风趣诙谐,把贫困的景象描写得那么生动如画,把下流的恋情描写得那么富于浪漫色彩,把假意作出的哀伤描写得那么叫人感动——所有这一切,都使菲利普心里乐开了花。鲁道夫和米米,米塞特和绍纳尔!他们穿着路易·菲利普[6]时代的稀奇古怪的服装,在拉丁区昏暗的街道上闲荡,时而在这个小阁楼上藏身,时而又在那一个小阁楼上栖息,含着眼泪,挂着微笑,无忧无虑,肆无忌惮。谁能不受他们的吸引呢?只有当你用更健全的鉴别力,回过头来再看这本书的时候,才会觉得他们的欢乐是多么粗野,他们的头脑是多么庸俗,这时你才会感到,那伙放荡不羁的人,不论作为艺术家,还是作为凡人,都毫无可取之处。但菲利普却为之痴迷陶醉。
[5] 米尔热(1822—1861),法国诗人和小说家。他写的《波希米亚人的生活》一书对一群放荡不羁的巴黎青年艺术家作了浪漫而感伤的描写。该书后被意大利歌剧作曲家普契尼(1858—1924)改编成歌剧。
[6] 路易·菲利普(1773—1850),法国国王(1830—1848)。
“现在你想要去的是巴黎而不是伦敦了吧?”威尔金森小姐问道,对他表现出的热情觉得好笑。
“就算我想要去巴黎,现在也太迟了。”他回答说。
他从德国回来已有两个星期,曾跟大伯多次谈论自己的前途。他明确地拒绝进牛津大学念书,而且他也不可能拿到奖学金,甚至连凯里先生也得出他上不起大学的结论。菲利普的全部财产本来只有两千英镑,虽然这笔钱以百分之五的利息投资在抵押上,但他无法靠利息过日子。现在这笔钱又减少了一点。他上大学的最低生活费用每年起码两百英镑,花这样一笔钱去念书,简直荒唐。因为在牛津大学念上三年,仍然不见得就能养活自己。他急于直接到伦敦去谋生。凯里太太认为一个绅士只有四种行业可供选择:陆军、海军、司法和教会。她还加上一门医学,因为她的小叔子就是干这一行的,但她并没忘记在她年轻的时候,谁也不把医生看作上流人士。前两个行当压根儿不用考虑,而菲利普本人又坚决反对担任圣职,那就只剩下司法界这一行了。本地医生提出说,眼下许多有身份的人都从事工程技术,但凯里太太马上表示反对。
“我不想让菲利普去做买卖。”她说。
“是啊,但他总得有个职业。”牧师回答说。
“为什么不让他像他父亲那样去当医生呢?”
“我讨厌这种职业。”菲利普说。
凯里太太并不感到惋惜。既然菲利普不打算去牛津大学念书,就也不可能去当律师了。因为凯里夫妇觉得,要想在这一行里取得成功,拿个学位还是很有必要的。最后有人建议菲利普去给一个律师当学徒。他们写信给家庭律师阿尔伯特·尼克松,问他是否愿意收菲利普做徒弟。尼克松跟黑马厩镇的教区牧师都是已故的亨利·凯里的遗产的共同执行人。过了一两天回信来了,说他手下没有空缺,而且对他们的整个计划很不赞成。如今这个行当已经人满为患,一个人要是没有资金,没有重要的社会关系,至多也只当个事务所的常务书记员。他建议菲利普去当特许会计师。牧师跟他妻子对会计师究竟是什么行当都一无所知,而菲利普也从没听说过哪个人是当特许会计师的。可是律师又来信解释说:随着现代商业的发展以及公司的增加,出现了许多审查账目、协助客户管理财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它们的那一套管理制度,是旧式的财务管理方法所没有的。自从在几年前取得皇家特许之后,这个行业逐年变得重要起来,越来越受到尊重,收入也越来越丰厚。为阿尔伯特·尼克松管理了三十年财务的那家特许会计师事务所正巧有个练习生的空缺,他们愿意招收菲利普,收费三百英镑,其中有一半在五年合同期内会以薪水的形式付还本人。前景并不怎么令人兴奋,但菲利普觉得自己必须做出决断,最终他想在伦敦生活的念头还是压倒了心头的畏缩之意。黑马厩镇的教区牧师写信向尼克松先生请教,这是不是一门适合上等人干的职业,尼克松先生回信说:自从有了特许状以后,许多念过公学和大学的人都从事这个行业。况且,要是菲利普不喜欢这种工作,一年之后希望离开的话,赫伯特·卡特,就是那个会计师,愿意归还所付的合同费用的一半。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根据安排,菲利普应在九月十五日开始工作。
“我还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菲利普说。
“到那时,你将走向自由,而我却要身陷罗网。”威尔金森小姐回答说。
她的假期共有六个星期,会比菲利普早一两天离开黑马厩镇。
“不知咱们以后是否还会再见面。”她说。
“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行。”
“哦,别用这种讲求实际的腔调说话。我还没见过像你这样不动感情的人。”
菲利普涨红了脸。他怕威尔金森小姐把自己看成一个懦夫:她毕竟是个年轻女子,有时还相当漂亮,而他自己也快二十岁了。如果他们的谈话只限于艺术和文学,那未免滑稽可笑。他应当向她求爱。他们谈论了许多有关爱情的话题,谈到过布雷达街的那个学美术的学生,还有她在他家住了很久的那位巴黎肖像画家。他请她给他当模特儿,并开始狂热地追求她,吓得她只好借故推托,不再给他当模特儿了。显然,威尔金森小姐对这类献殷勤的事早已习以为常。那天她戴了一顶大草帽,看上去十分漂亮。下午天气炎热,是入夏以来最热的一天,她上嘴唇上挂着一串汗珠。菲利普记起了凯西莉小姐和宋先生。以前他想到凯西莉时从不动心,她的模样实在不算好看,但如今回想起来,他们俩的私情倒似乎很有浪漫色彩。眼下他也有谈情说爱的机缘。威尔金森小姐几乎完全法国化了,这就给可能发生的艳遇增添了几分情趣。当他白天独自坐在花园里看书或是晚上躺在床上时,一想到这桩事就感到兴奋不已。可是当他见到威尔金森小姐时,事情似乎就不那么美好动人了。
不管怎样,在她对菲利普讲了自己的那几桩艳遇之后,如果菲利普也向她求爱,她是不会感到吃惊的。菲利普觉得她一定对自己至今没有任何表示感到奇怪。也许这只是他凭空想象,不过近一两天,他已不止一次地觉得她的目光里露出一点鄙夷的神色。
“你呆呆地在想什么呀?”威尔金森小姐说,一面笑盈盈地瞅着他。
“我可不想告诉你。”他回答说。
他想自己应当立刻吻她。不知道她是否巴望他这么做。但毕竟事先没有一点表示,他看不出自己怎么能那样贸然行事。她会以为他发疯了,或许会给他一个耳光,说不定还会去向他大伯告状。真不晓得宋先生是怎么跟凯西莉小姐勾搭上的。要是她把事情告诉了伯父,那就糟了。他知道大伯的为人,他一定会讲给医生和乔赛亚·格雷夫斯听的,而他本人就会显得像个十足的傻瓜。路易莎伯母老是说威尔金森小姐至少有三十七岁了。想到自己会成为大家的笑柄,他就不寒而栗。他们会说,她的年龄大得都可以做他的母亲了。
“瞧你又在发呆了。”威尔金森小姐笑着说。
“我在想你哪。”他大胆地答道。
不管怎么样,这句话可不会给他带来什么麻烦。
“在想些什么呢?”
“啊,你想知道的可太多了。”
“淘气鬼!”威尔金森小姐说。
又是这句话!每逢他好不容易鼓足勇气的时候,她却总是说些扫兴的话,使他想起她那家庭教师的身份。他练唱时没有达到叫她满意的程度,她就开玩笑地把他称作淘气鬼。这一次可叫他心里很不高兴。
“希望你别把我当作小孩。”
“生气了吗?”
“气得很哪。”
“我可不是有意的。”
她伸出手来,他握住了。近来有一两次,他们晚上握手的时候,他觉得她轻轻捏了捏他的手,而这一次再没什么好怀疑的了。
他不大清楚自己接下去该说些什么。他冒险的机会终于出现了,如果不抓住这个机会,那可实在是个傻瓜。只是场面有点平淡,他本来指望更多一点刺激。他读到过许多有关爱情的描写,但他觉得自己一点也没有小说家们描写的那种内心突然涌起的激情;他并没有被一阵阵情欲弄得神魂颠倒,而威尔金森小姐也不是他理想中的情人。他经常为自己设想了这样一个娇媚可爱的姑娘:长着一双紫罗兰色的大眼睛,皮肤像雪花石膏似的白净光滑;他常常想象自己如何把脸埋在她那飘动的浓密的褐发之中。可是他无法想象自己会把脸埋在威尔金森小姐的头发里,他总觉得这位小姐的头发有点黏糊糊的。然而偷情毕竟很合他的心意,他为自己即将取得的成功打心眼里感到得意,感到兴奋。他认为自己应该把她勾引到手。他打定主意要去吻威尔金森小姐,但不是在那会儿,而是在晚上,在黑暗中比较方便些。只要吻了她,余下的事都会接着发生。就在当天晚上,他要吻她。他还依照这个意思立下了誓言。
他拟定了计划。晚饭后,他建议他们俩到花园里去散步,威尔金森小姐同意了。他们俩肩并肩地在花园中闲逛。菲利普十分紧张。不知什么缘故,谈话总是不能被引到正确的方向。他本来决定首先要用胳膊挽住她的腰肢,而她正在谈着下星期要举行的赛船会,他可不能突然伸手去搂住她的腰呀。他巧妙地把她引到花园最阴暗的地方,但一到那儿,他却失去了勇气。他们俩坐在长凳上,他真的打定主意要利用眼前的这个机会,可就在这时,威尔金森小姐却说这儿肯定有蠼螋,执意要往前走。他们又在花园里转了一圈,菲利普决定要在走到那张长凳之前断然采取行动,但就在他们从屋子旁边经过的时候,看见凯里太太站在门口。
“你们年轻人进屋来不是更好吗?夜晚的空气对你们肯定没有什么好处。”
“也许我们还是进去的好,”菲利普说,“我不想让你着凉感冒。”
说完,他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那天晚上,他再也别想干什么了。可是后来他独自一人回到房里,却对自己极为恼火。他真是个十足的傻瓜。他可以肯定,威尔金森小姐正期待着自己去吻她,否则她不会到花园里去。她老是说只有法国人才懂得怎样对待女人。菲利普看过一些法国小说。假如他是个法国人,他会一把将她搂在怀里,热烈地对她诉说自己的爱慕之情;他要把嘴唇紧紧地贴在她的nuque[7]上。他不明白为什么法国人总是喜欢吻女人的nuque。他本人可看不出脖颈子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当然,对法国人来说,干这些事要容易得多,语言帮了不少忙;菲利普总禁不住感到用英语说出那些感情热烈的话,听上去有点荒唐可笑。菲利普如今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着手去围攻威尔金森小姐的贞操。开始两个星期,日子过得十分愉快,而现在他感到实在苦恼。然而他绝不就此作罢,否则会一辈子瞧不起自己的。他下了狠心,非要在下一天晚上吻她不可。
[7] 法语,颈背。
次日他起床时,看到外面正在下雨,他头脑里首先想到的,就是当天晚上他们不能到花园去了。早饭时他兴致很好。威尔金森小姐差玛丽·安来说,她头疼无法起床。直到下午用茶点的时候,她才走下楼来,脸色苍白,穿着一件合身的晨衣。可是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她已完全好了,因此饭桌上的气氛十分欢快。做完祷告,她说她要直接上床歇息去了,她吻了吻凯里太太,随后转身对着菲利普。
“天哪!”她嚷道,“我也真想亲亲你呢!”
“为什么不呢?”他说。
她笑了笑,伸出手来。她明显地紧捏了一下他的手。
第二天,天空看不见一丝云彩,雨后的花园显得清新芬芳。菲利普去海滨游泳,回来后胃口很好地饱餐一顿。下午,牧师公馆里举行网球聚会,威尔金森小姐穿上最漂亮的衣服。她对穿衣打扮确实相当在行,菲利普不能不注意到,她待在副牧师太太和医生那位已出嫁的女儿旁边,显得多么娴雅。她在腰带上缀了两朵玫瑰,坐在草地边上的花园靠椅上,打着一把红阳伞,脸上的光线显得十分和谐。菲利普爱打网球,发球发得很好,他不便于奔跑,所以专在网前击球。尽管他有只脚畸形,但动作却很利索,很难使他失球。他把每一盘都赢下来了,觉得十分高兴。喝茶时,他在威尔金森小姐的脚边躺了下来,浑身燥热,气喘吁吁。
“你穿着这身法兰绒衣服很合适。”她说,“今天下午你看上去真帅。”
他高兴得脸都红了。
“我也可以老实地恭维你一句。你的样子使人神魂飘荡。”
她微微一笑,那双乌黑的眼睛久久地盯着他不放。
晚饭后,他执意要她出去散步。
“你玩了一整天还没有玩够吗?”
“今晚花园里夜色迷人,星星都出来了。”
他兴头十足。
“你知道吗?为了你,凯里太太还老在怪我呢,”当他们缓步穿过菜园子时,威尔金森小姐说,“她说我不该跟你调情。”
“你跟我调情了吗?我可没有注意到呀。”
“她只是开个玩笑罢了。”
“昨天晚上你真狠心,不肯吻我。”
“要是你看到我说那话时,你大伯瞅我的那副神情就好了!”
“你就这样畏缩了?”
“我亲吻别人的时候不喜欢有人在场。”
“现在可没有人在场了。”
菲利普伸出胳膊搂住她的腰,在她的嘴唇上亲了亲。她只是笑了笑,并无退缩之意。一切进行得相当自然。菲利普感到十分自豪。他表示要做的,已经做到了。这是世界上再容易不过的事。要是他早这样干就好了。他又吻了她一下。
“哦,你不该这样。”她说。
“为什么?”
“因为你的吻叫我喜欢呀。”她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