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节
[英]毛姆2018年07月30日Ctrl+D 收藏本站
凯里先生拿着报纸回书房去了。菲利普换了个座位,坐到他大伯刚才坐的那把椅子上(那是房间里唯一坐着舒服的椅子),望着窗外的倾盆大雨。即便在这样阴沉的天气里,那一片延伸到天际的绿色田野仍然是那样闲适宁静。这片景色具有一种令人感到亲切的魅力,菲利普想不起自己以前是否注意到这一点。旅居法国两年的生活,提高了他的眼力,使他能察觉到自己乡村具有的美。
菲利普面带笑容地想起大伯的话。幸亏他的天性往往具有轻狂的倾向。他开始意识到父母双亡,使他遭受了多大的损失。这就是他人生中一个与众不同的地方,使他无法像别人那样来观察事物。做父母的对孩子的慈爱,是唯一真正无私的感情。在陌生人中间,他竭尽全力,总算长大成人了,但是别人对待他的时候往往缺乏耐心,不够宽容。他颇为自己的自制力感到得意。他的这股自制力是在伙伴们的奚落嘲讽中锤炼出来的,结果,他们反说他玩世不恭,冷漠无情。他学会了保持镇定的举止,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不露声色,因此,现在他不可能轻易流露自己的感情。人家说他毫无感情,但他明白自己完全受到感情的支配,偶尔受到哪个人的帮助,他就无比感动,有时甚至都不敢开口,免得让人发觉自己颤抖的声音。他回想起自己在学校的痛苦生活以及当时所忍受的种种羞辱,回想起同学们对他的戏弄取笑如何使他病态地害怕自己在旁人面前出乖露丑。最后,他回想起自己所感到的孤寂,自从他面对社会以后,由于自己想象力活跃而对人生充满希望,但现实生活却并非如此,两者之间的悬殊导致了失望和幻想的破灭。可是尽管如此,他仍然能客观地看待自己,而且愉快地付之一笑。
“天哪!要不是我生性轻狂,我真要去上吊自尽呢!”他欢快地心里暗想。
菲利普又想到刚才大伯问他在巴黎学到一些什么东西时自己所作的回答。实际上,他学到的东西比他讲给大伯听的要多得多。跟克朗肖的一番谈话始终印在他的脑海中;克朗肖说过的一句话,尽管相当平常,却使他的头脑开了窍。
“我的老弟,”克朗肖说,“世上根本就没有抽象的道德准则这种东西。”
当菲利普不再信仰基督教的时候,一下子感到卸下了肩头的重负。在此之前,他的一举一动都对不朽灵魂的安宁至关重要,而一旦把那种要为他的每一行动负责的责任感抛开了,他感到无拘无束,十分自在。但是现在他明白,这只是一种幻觉。他是在宗教的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当他抛弃宗教时,却把作为宗教重要组成部分的道德观念完整无损地保留了下来。因此他下定决心,对每个问题都要独立思考,不受任何偏见的影响。他把有关德行与罪恶的观念以及有关善与恶的既定法则都从头脑里清除出去,并一心想给自己另外找出一套生活的准则。他不知道生活中是否非有准则不可。这也是他想弄明白的一个问题。显然,世上好多似乎正确的准则之所以显得正确,只是因为从少年时代起,人们就是这样教育他的。他读过许多书,但是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帮助,因为这些著作都是基于基督教的道德观念撰写的,甚至那些再三强调不信基督教义的作者,最后仍满足于依照基督登山训众[1]的戒律,制定出一整套的道德规范。如果只是为了明白你遇事必须完全像别人一样为人处世,那似乎实在不值得去读一部篇幅冗长的论著。菲利普要想弄清楚,自己究竟该如何为人处世,他认为自己能够不受周围舆论的影响。可是他仍然得生活下去,因此在建立一套处世哲学之前,他先给自己规定了一条临时的准则。
[1] 登山训众,指耶稣在山上对其门徒的训示,即《新约·马太福音》第5章到第7章所记载的耶稣基督的讲道,内容系基督教的基本教义。
“尽可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只是得适当注意街角处的警察。”
他认为自己在旅居巴黎时最宝贵的收获,就是精神上得到完全的自由。他终于感到自己绝对自由了。他曾随意浏览过大量哲学著作,如今他欣喜地盼望安享今后几个月的闲暇时光。他开始随意阅读,怀着激动的心情探究各种理论体系,指望从中找到某种可以控制自己行为的指南。他觉得自己好像是陌生的国度里的游客,一面奋力地向前进发,一面为这种胆识而陶醉。他情绪激动地读着各种哲学著作,就像别人阅读纯文学作品一样。一旦他在气派堂皇的词语中间发现了自己早已朦胧感觉到的东西,他的心就禁不住怦怦直跳。他的头脑只能思考具体的问题,一涉及抽象概念的领域就不大听使唤了。然而,即便他无法领会作者的推理,但随着作者迂回曲折的思路,在深奥难解的学海边缘巧妙穿行,仍能感受到一种奇特的乐趣。有时候,大哲学家们似乎对他已无话可说,但有时候,他又从他们的言辞中辨认出一个自己感到亲近熟悉的智者。他就像是深入中非腹地的探险家,突然闯入一片开阔的高地,上面长着不少参天大树,还有着一片片的草地,因此,他以为自己是置身于英国的公园之中。菲利普喜欢托马斯·霍布斯[2]那富有活力、通俗易懂的见解,对斯宾诺莎则满怀敬畏之意。在此之前,他还从来没有接触过如此清高、如此孤傲严厉的哲人,这使他联想起他所热烈赞赏的罗丹[3]的那座雕塑《青铜时代》。另外,还有休谟[4],这位可爱的哲学家的怀疑主义也引起了菲利普的共鸣。菲利普十分喜爱他那清楚明晰的文体,这种文体似乎能把复杂的思想表达成声调和谐、节奏分明的简洁的语言,因此他在阅读休谟的著作时,就像在浏览小说似的,嘴上浮现出愉快的微笑。可是在所有这些书中,菲利普就是找不到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他在哪一本书里看到过这样一种说法:一个人究竟是柏拉图主义者还是亚里士多德的信徒,是禁欲主义者还是享乐主义者,都是生来就注定了的。乔治·亨利·刘易斯[5]的一生经历(除了告诉你们哲学都是无聊的废话之外)正表明了这样一个事实:每个哲学家的思想,总是跟他的为人紧密相连的;只要了解哲学家是个怎样的人,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猜出他所阐述的哲学思想。看来,似乎并不因为你按某种方式思维,就按某种方式行事;实际上,你之所以按某种方式思维,倒是因为你是按某种方式造就出来的。真理与此毫无关系。根本就没有真理这种东西。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一套哲学。昔日的伟人所苦心经营的整个理论体系,只对作者本人才有效。
[2] 托马斯·霍布斯(1588—1679),英国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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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罗丹(1840—1917),法国雕塑家,擅用多样绘画性手法塑造生动的艺术形象。
[4] 休谟(1711—1776),英国哲学家,不可知论的代表人物。
[5] 乔治·亨利·刘易斯(1817—1878),英国哲学家和文学评论家。
这么说来,问题就是得先弄清楚你是什么样的人,随后你的一套哲学体系也就可以设想出来了。在菲利普看来,有三件事需要了解清楚:一个人跟他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关系;一个人跟生活在他周围的人的关系;一个人跟他自己的关系。菲利普精心制定了一个学习计划。
生活在国外有这样一个好处:在接触了周围人们的风俗习惯后,你又能作为局外人来加以观察,从而看到那些被当地人所遵循并视为必不可少的风俗习惯,实际上并无遵从的必要。你不会不发现这样的情况:一些在你看来似乎不言而喻的信仰,在外国人眼里却显得荒唐可笑。菲利普先在德国生活了一年,后来又在巴黎待了很长一段时间,这就为他接受怀疑论的学说做好了思想准备,所以现在这种学说一出现在他面前,他立刻感到极大的宽慰。他看到世间的事物并无善恶之分,只是为了适应某种目的而存在。他读了《物种起源》[6],许多使他感到苦恼的问题似乎都得到了解释。现在他倒像个这样的探险家:根据推断,他认定大自然必然会展现某些特点,然后沿着大河逆流而上,果然在此发现了他预料中的支流,那儿有人口众多的肥沃的平原,再过去则是连绵起伏的群山。每逢有了某种重大的发现,世人事后总会感到奇怪:为什么当初没有马上被人们所接受?为什么对那些承认其真实性的人竟也没有产生任何重大的影响?《物种起源》一书最早的读者尽管在理性上接受了作者的观点,但是作为他们行为基础的情感,却并未受到触动。菲利普出生的时候,跟这本伟大著作的问世已经隔了整整的一代人;书中好些曾使上代人感到惊骇的内容,已渐渐被这一代的多数人所接受,因此菲利普能够心情欢快地来阅读这部著作。他被场面壮观的生存竞争深深打动了,这种生存竞争所提出的道德准则,似乎完全符合他原来的思想倾向。他心里暗自说道:强权就是公理。社会作为一方(社会是个有机体,有其自身生长及自我保存的规则),而个人则为另一方。凡是对社会有利的行为都被称为善举;凡是对社会有害的行为则被唤作恶行。善与恶无非就是这个意思。而罪孽则是自由人应当摆脱的一种偏见。社会在与个人的较量中有三件武器,那就是法律、舆论和良心;前两件可以用谋略来对付,谋略是弱者对付强者的唯一武器。当公共舆论宣称罪恶已被发现,它的使命也就完成了。可是良心是内部的叛徒;它在每个人的心里为社会作战,使得个人为了敌人的繁荣富足而投入全部的身心,真是轻率荒唐的牺牲。显然,这两者是无法调和的,国家和个人各自都明白这一点。前者为了自身的目的而使用个人,如果个人加以阻挠,就把他踩在脚下;如果他忠实地为它服务,便用勋章、养老金和荣誉来奖励他。至于后者,他的力量只在于自身的独立,为了便利起见而妥善地应付着国家,用金钱或服务来偿付某些福利,但毫无一点责任感;他对奖赏不感兴趣,只要求不受打扰。他是不愿遭受约束的游客,为了免去麻烦而使用库克旅游公司[7]提供的车票,但对那些亲身陪同的随行人员却心情愉快地露出鄙薄的眼神。自由人的行为说不上什么错。凡是自己喜欢的事,他就去做——如果可以的话。他的权力就是他的道德观的唯一标准。他承认国家的法律,又能够违反这些法律而毫无犯罪的感觉。可是,如果他遭到惩罚,他也毫无怨恨地坦然接受。社会毕竟具有权力。
[6] 《物种起源》是英国博物学家达尔文(1809—1882)论述生物演化的重要著作,他在书中凭借自己在19世纪30年代环球科学考察中积累的资料,力图证明物种的演化是通过自然选择和人为选择的方式实现的。
[7] 库克旅游公司,当时英国一家主要的旅游公司,由托马斯·库克(1808—1892)创建。
可是如果就个人而言,并不存在是非对错的问题,那么在菲利普看来,良心也就失去了影响力。他发出一声胜利的欢呼,一把抓住这个无赖,把他从自己的胸膛里狠狠地扔了出去。然而,他并不比以前更明白人生的意义。为什么要有这个世界存在?人类的产生又究竟是为了什么?这些问题仍像以前那样无法解释。当然啰,肯定有某种原因。他想到克朗肖用波斯地毯所做的那个比喻。克朗肖提出那个比喻算是对生活之谜的解答。他还故弄玄虚地加了一句:答案得由你自己去找出来,否则就根本算不上答案。
“真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菲利普笑着说。
就这样,在九月的最后一天,急于把所有这些新的人生学说付诸实施的菲利普,带着一千六百英镑的财产,拖着那只先天畸形的脚,第二次前往伦敦,开始他在人生道路上的第三次闯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