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不解之词 · 1
[捷克]米兰·昆德拉2018年08月30日Ctrl+D 收藏本站
日内瓦是一座泉城,有喷泉,有涌泉。城内的公园里还有音乐台,从前那里总演奏军乐。连大学都掩映在绿树之中。结束了上午的课后,弗兰茨走出大楼。旋转喷嘴里射出的水雾洒落在草坪上;他的心情极佳。从校园一出来,他便径直往女友家去,她住的地方只隔几条街。
他常常到她家稍作停留,不过总是作为亲密的朋友,而绝非以情人身份。要是他与她在日内瓦的画室里做·爱,那么他一天之中就得辗转于两个女人之间,先是妻子再是情妇,或者先是情妇后是妻子,而且,在日内瓦,夫妇按照法国式习惯同睡一床。如此一来,他在数小时内从一个女人的床转到另一个女人的床。对他来说,这样便会辱没了情妇与妻子,最终也辱没了他自己。
近几个月来他迷恋上这个女人,十分珍视这份爱情,因此煞费苦心,为她在自己的生活中创造出一片供她自由支配的空间,一处纯净的世外佳境。经常有人邀请他去外国的大学讲学,现在他对此迫不及待,来者不拒。由于机会还不够多,他便编造出一些代表大会和研讨会来凑数,以使妻子相信他出门有因。这样一来,女友可以随意占用他的时间,并陪伴他。他已带着她在短期内游历了好几座欧洲城市,还有一座美国城市。
“要是你不反对,过十来天我们可以去巴勒莫[12]。”他说。
[12] Palermo,意大利旅游胜地。
“我更喜欢日内瓦。”她站在画架前,审视着一幅未完成的油画。
弗兰茨开玩笑说:“若不看看巴勒莫,岂不枉活一生?”
“我看过巴勒莫。”她答道。
“什么?”他几乎有点妒羡地问道。
“是一个女友从那儿给我寄了张明信片。我用透明胶带贴在卫生间里,你没看到?”
接着她又说:“听个故事吧,讲的是本世纪初一个诗人。他很老了,常让秘书搀扶着他散步。一天,秘书对他说:‘大师,抬头,看一看!这是从城市上空飞过的第一架飞机!’‘我想象得出!’大师连眼皮也不抬,对秘书答道。噢!你明白吗?我也一样,能想象出巴勒莫。那里有各个城市都有的旅馆、汽车。可在我的画室里,至少每张画都是不同的。”
弗兰茨突然心情忧郁。他太习惯于将性生活和以此为目的的出游联系在一起。“到巴勒莫去!”是一个情欲的明示。对他来说,“我更喜欢日内瓦”这声回答只意味着一件事情:女友不想再要他了。
面对情妇时没有安全感,对此该作何解释呢?他没有任何理由不自信!在他们相遇不久之后,采取主动的是她,而不是他。他是个英俊的男人,正处学术生涯的顶峰,在专家的论战之中他所表现出的高明与执著甚至令同行忌怕。那么他为什么终日牵挂,担心女友会离他而去?
我只能作出这样的解释:对他而言,爱情并不是社会生活的延续,而正与之相反。对他来说,爱情是一种甘心屈从于对方的意愿和控制的热望。委身于对方就如同投降的士兵一样,必须首先缴械。因此,自己没了防备,他便止不住担心那致命的一击何时降临。所以,我可以说,爱情之于弗兰茨,就是对死亡的不断等待。
当他深陷在自己的惶恐之中时,女友搁下画笔,走出了房间。她回来时拿着一瓶葡萄酒,默默地打开酒瓶,斟满两杯。
他感觉胸口一下如释重负。“我更喜欢日内瓦”这几个字并不意味着她不愿与他做·爱,恰恰相反,在异国城市匆匆逗留,两人独处的时光实在有限,她有些受不了。
她举杯一饮而尽。弗兰茨也拿起他那杯喝了下去。发现拒绝去巴勒莫的建议实际上不过是为了求欢,他一定感到心满意足。可是他很快又觉得有些遗憾:女友已决意违反他在两人关系中引入的纯粹原则;她不明白,为了捍卫爱情,使之免于流俗,且将之彻底独立于婚姻之外,他多么焦虑,不安,付出了多少努力。
不与情妇在日内瓦做·爱,实际上是他对自己作为有妇之夫的一种惩罚。他这样活着,像是个错误,又像是个缺憾。与妻子的性生活基本上乏善可陈,不过他们依然同床,夜晚他们会被对方刺耳的气息弄醒,呼吸着彼此的体臭。他当然更想单独睡,但同床仍旧是婚姻的标志,而标志,我们都知道,是不可触碰的。
每次他上床躺在妻子身边时,他总想到他的女友也正想象着他上床在妻子身边躺下。每次这个念头都令他羞愧。因此,他希望与妻子睡觉的床和他同情人做·爱的床,尽可能离得远远的。
她又为自己倒了一杯,喝下一口,然后默不作声,带着一种奇怪的漠然神情,仿佛弗兰茨不在身边似的。她缓缓地脱去罩衫。那动作像是戏剧课的学生在即兴表演,要旁若无人地表现出独处时自己的本来面貌。
她身上只剩半截裙和胸罩。然后(似乎她是突然记起屋子里还有人),她长时间地望着弗兰茨。
这目光看得他很不安,因为他不明其意。情人之间都会很快形成一些游戏规则,也许他们意识不到,但这些规则拥有法律般的效力,不可违抗。她刚才看他的目光超越了规则,与他们平日相拥之前的眼神和动作毫无共同之处。那眼神既无挑逗亦无媚态,不如说是一种诘问。只是弗兰茨根本不明白那一眼究竟是在诘问什么。
她脱下裙子,抓住他的一只手,拉着他转向几步外斜靠在墙上的一面大镜子。她紧拽着他的手不放,望向镜中,以那种深长的诘问的目光,一会儿看她自己,一会儿看他。
地上,镜子的下边,有个假头,上面戴着一顶旧圆礼帽。她弯下腰,拿起帽子,将它安在自己头上。镜中的影像马上变了:出现了一个只着内衣的女人,美丽而又冷漠,难以接近,头上戴的那顶圆礼帽显得很不协调。她手牵着一位身穿灰色西服、打着领带的男子。
他再一次惊诧地发现自己如此弄不明白自己的情人。她宽衣并非为了向他求欢,而是要和他开一个古怪的玩笑,来一出两人间的私密机遇剧。他微微一笑,表示理解和默许。
他以为她会对他报以微笑,但他的期待落空了。她仍抓着他的手不放,目光轮流地打量着镜中的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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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机遇剧持续的时间超过了极限。弗兰茨觉得这场闹剧(当然,他乐意承认的确有趣)拖得太长了一点。他小心翼翼地用两个手指夹住那顶圆礼帽,微笑着从萨比娜头上取下来,将它放回底座上,如同为圣母马利亚像拭去被顽童涂上的胡须。
她仍一动不动地呆了好几秒钟,在镜中凝视着。弗兰茨便不断温柔地亲吻她,再次恳请她十天后陪他一块儿去巴勒莫。这次她没有回绝,于是他就离开了。
他又恢复了好心情。他一辈子都在咒骂日内瓦是个烦心之都,可今天它看起来既美丽又充满奇遇。他转过头去,抬眼望向画室的玻璃窗。时值春末,天气热了,所有的窗子都拉上了条纹帘子。弗兰茨走到一处公园,远处的上空,浮现出东正教教堂的一片圆顶,宛若几只金球,在坠落之前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托住,悬在空中。很美。弗兰茨走向码头去搭乘客轮,客轮将他载回湖对面的右岸,那是他住的地方。
共 3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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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想表达啥?不不不不不懂
握手,所以才叫做不解之词吧。
这书得看很多书评才会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