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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想把我唱给你听 · 1

大冰2018年05月25日Ctrl+D 收藏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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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认识的最幸福的一对小情侣。

男生抱着吉他,剔除所有枝蔓,不卑不亢地活在当下。女孩子不带一丝铅华,陪伴着爱人身无分文浪荡天涯。

 

他们是我认识的最幸福的一对小情侣。

男生抱着吉他,剔除所有枝蔓,不卑不亢地活在当下。

女孩子不带一丝铅华,陪伴着爱人身无分文浪荡天涯。

他们是真穷,他们也是真不在乎自己穷。他们在某一个领域里实现着超越自我,并愿意虔心去寻找本我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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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喝碗小米粥过大年

 

2010 年丽江的大年初一,我站在大冰的小屋门前啃苹果。一个穿灰布棉袍的女孩子不知道从哪里忽然间冒了出来,她弯着腰,深深地冲我作了个揖,嘴里大声吼着:“大冰哥,恭喜发财,长命百岁。”

我被吓了一跳,一块苹果卡住嗓子,“吭吭”地咳了起来。那女孩站直身子,咧着嘴冲我傻笑。她身后慢慢踱过来一个长头发的年轻男孩,身着一件藏青对襟棉袄。男孩颇有古风地冲我抱了一下拳,很自然地冲我伸过来一只手。

伸手的姿势极其类似形意拳的起势—有杀气。三体小说

我心头一凛。当机立断咽下苹果,迅速后撤半步,沉肩侧膀力蕴丹田。同时,在电光火石的一刹那,用余光衡量了一下和门口那堆板砖之间的距离。

这些年口诛笔伐的事儿没少干,网上和人也约过架。脑子飞速转着:再怎么说都是些口舌之辩观念之争。我应该没给人制造过杀父夺妻之仇、砸硬盘删数据之恨吧,至于大年初一来寻仇吗?还祝我长命百岁?

长命百岁还是偿命摆睡?怎么个意思?正话反说吗英雄?那恭喜发财就是要踢馆砸场子的意思喽?是祸躲不过,一口罡气在,能把我怎么着!我定睛向那来者望去。

……完全不认识他们俩其中任何一个。

那男孩子伸过来的手,手心朝上,五指微弯曲成鹰爪之势,冲虚抱圆,力道蓄而不发。我在心底暗赞一声:高手哦!一看就是练过内家拳的。大凡练家子过招,讲究手是两扇门,全靠脚踢人。以我俩之间不到半米的距离,他不可能使出侧身踹或是高鞭腿这些招式。

难道……难道此人秉承古训,修习的是硬桥硬马的八极拳或查拳炮锤?!

所谓南拳北腿,北派武术虽以腿法见长,但传统上讲究近身技击,踢不过膝。在这种距离,他若不用拳而是抬腿,势必是力道生猛且抬腿必中。若果真如此,我若想自保,只剩一条路走了!豁出去挨一脚,也要死死抱住小腿。

所谓会打的不如会踢的,会踢的不如会摔的。少爷我也在内蒙古锡林郭勒西乌珠穆沁旗学过三个月的正宗博克摔跤!我就不信一个德合勒摔不倒你……摔不倒的话,立马去旁边摸板砖!—所谓赤手空拳的怕拿刀的,拿刀的怕舞棍的,舞棍的怕飞板砖的……

有时候,文字是多么的苍白和啰唆,话说这一切实际上只发生在短短几秒钟之内,可这几秒钟却需要我用一二百字才写得明白。

我暗咬后槽牙,低头死盯他的两条腿。

他脚上穿着一双棉拖鞋,他穿一双三十块钱的居家保暖大嘴猴棉拖鞋怎么踹我?!

难道,难道他不是来揍我的?难道他伸手过来是要和我握手?难道那个女孩子祝我长命百岁不是在说反话?可手心朝上明显也不是要握手的意思啊?

我觉得脖颈子开始发硬人开始发僵,那种感觉极其类似第一次上台主持节目时,当着八百名观众忘词的那种感觉。鞭炮声噼里啪啦响着,我们仨就那么杵在那儿。女孩和男孩穿着棉拖鞋,一脸自然加坦然的表情盯着我……

过了好一会儿,女孩子终于开口说话,她低声提示我说:“红包……”

我琢磨过味儿来了,慌忙掏衣兜摸裤兜儿,手忙脚乱地递过去一张人民币。

男孩看也不看就接了过来,自自然然地装进一个小包包里。两人冲我一笑,转身站在老兵火塘的门口,女孩子冲里面大吼:“老兵哥,恭喜发财,长命百岁……”

我很心痛,因为刚才慌忙中递过去的是张红色的大票子。但同时又真心欣赏这两个小孩儿脸上那天经地义的表情,以及女孩子身上民国款式的棉袍子,有板有眼的作揖动作,男孩子那取之有道的伸手姿势……大过年的,一百块钱买个揖,勉强划算吧。

 

当天晚上,我又见到了他们。大约九点半,我坐在小屋里给一帮西班牙客人演示口弦。小男生和小女生探进来两只脑袋,这次是一起吼:“大冰哥,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恭喜发财,长命百岁……”

我慌忙冲他们摆手,站起来给他们作揖。我说:“两位好汉,没你们这么要压岁钱的哈,我又不是地主土豪,没必要这么接二连三地来分我的浮财哈……”

他俩说:“你别紧张,别紧张,不怕不怕,我们不是来要杀回马枪的,我们拜了一天的年,数你给的压岁钱多,我们是过来给您多拜几回年的。”

怎么个意思?春节吉祥话优惠返利大酬宾?我仔细端详一下他们的表情……不像是在开玩笑。他们脸上的表情,除了真挚,我看不出有其他杂质。就算他们是在开玩笑,那也是多么有趣好玩儿的两个大孩子哦……

我心头一热,说:“你们给我坐下,今天哥请你们喝酒。”天龙八部小说

小女生龇着牙咧着嘴说:“我们俩从不喝酒。”她举起怀里一个保温杯,晃了一晃,说:“我们自己带了喝的,我自己煮的。”

这是我有生之年见识过的,唯一一对儿在酒吧喝小米粥的人。

我借给她两个青梅酒碗,还给他们加了几块方糖。旁边的西班牙客人大眼瞪小眼地看着他们安安静静地喝粥。他们坦然地喝着小米粥,

还和大家碰杯,那种自然的感觉,就好像酒吧里本就应该喝粥一样。我暗自叹奇,问了他们的名字:王博和甜菜,一个26 岁,一个25 岁。两个人穿得干干净净,但古拙素淡得不像是过春节。

我问他们怎么大过年的不换身新衣服,甜菜说,这已经是新的了。她撩起棉袍的角襟,给我看了看里面的补丁,小声和我说:“现在反过来穿,不就是新的了吗?”

当时在座的有几个略微浮躁的客人,我怕这块补丁成为话题,会不小心伤到他们的自尊,于是就没继续开口问什么。我向他们讨了一小酒碗儿粥,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想起白天那一幕,我捧着酒碗,忍不住哈哈大笑。

 

江湖少年

 

我们第三次见面依然是在大冰的小屋。这次王博背了一把磕掉漆的木吉他,他笑呵呵地对我说:“大冰哥,你人很好,我们唱首歌给你听吧。”

我没想到他会弹唱,但很受用他那种说话的方式—这是一种大部分人在8 岁以前都能熟练掌握的说话方式,也是大部分人在18 岁以后腼腆谨慎地不敢去使用的一种语言。我很开心地撵走了半屋子不相干的客人,关上门,给他们营造一个安静唱歌的氛围。

几个相熟的客人在外面拍门板:“掌柜的,掌柜的,我手机还在里

面呢……”我说:“我听完歌了再放你们进来。”他们隔着门缝喊:“我们也想听……”呸,要听隔着门缝儿听,没听见人家说是唱给我听的吗?

王博给我唱了一首《秋千》:

我曾乘着秋千的飞船/ 唱着歌/ 把太阳追赶/ 飞呀飞/ 总又飞回原地/ 我总怨自己的腿短/ 我跳下来时已经天黑/ 好长的夜啊/ 足有十年/ 当我又一次找到了秋千/ 已经变成了黑发青年/ 早晨仍像露水般好看/ 彩色的歌儿仍在飞旋/ 孩子们大胆地张开双手/ 去梳理太阳金红的光线/ 孩子/ 我多想把你高高举起/ 永远脱离不平的地面/ 永远高于黄昏/ 永远高于黑暗/ 永远生活在美丽的白天……

 

先是歌词,后是曲调,一小节接一小节的,连珠弹一样击中我,好听得简直要把我听傻了。

王博一边埋头弹下一首歌的Solo ,一边说:“曲子是我写的,词不是,词是顾城的一首诗。”

我读诗这么多年,居然漏读了顾城的这首《秋千》,但万幸之前没读过,不然怎么体会这一刻的欣喜。我有几个不好的习惯,比如醉酒了爱爬上桌子背《正气歌》,比如尿急了爱咬指甲,比如很开心的时候会摩挲双臂、手舞足蹈。

我想我应该表现得很开心,因为王博抬头看看我,很认真地说:“你冷静一点儿好不好,不然怎么听得懂我接下来要唱的歌。”

这么多年,丽江从没一个歌手敢这么和我说话,如此这般不会取媚于人的孩子,几乎已经绝迹了。他皱着眉头看着我,我们之间没有年龄长幼、职业属性、江湖地位之分……这种感觉很舒服。

我想我遇见了同类,我必须要和他们成为朋友。万历十五年 黄仁宇

 

半年后,我邀请王博加入了游牧民谣,随我们一起全国巡演。他只参加了成都大象酒吧和深圳一渡堂两场演出,巡演人多,歌手们都希望早点儿上场,唯独他不置可否,我安排他最后上台,他完全没有意见。一般民谣现场演出的尾声是最嘈杂的,台下会有人离开,会有人醉酒乱喊,压轴歌手往往压力很大。我仔细观察他的反应,看不出他有半点儿浮躁。以己度人,我是自愧不如的。

越是和王博甜菜相处,我越是啧啧称奇。这两个人几乎没有为凡尘俗务伤脑筋的时候,晃晃荡荡地活着,像孩子一样过着家家。他们类似于美国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嬉皮,浪荡天涯,游戏人生,把物质欲·望抑制在极低的平面。我也没见过他们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模样,在这点上,他们和同龄人不同。

甜菜一天到晚傻乐傻乐,一副缺心眼的样子。有一天,她捧着一把小尤克里里坐在小屋里,非要给我唱她写的歌:

包子没有眼睛没有嘴巴/ 包子有许多的好兄弟/ 肉包素包叉烧包/ 包子包子包子包子/ 包子长得白白又胖胖/ 包子脸皮厚但没心脏/ 坟包急救包脑袋上的包……

我境界低,听不懂她要表达的意思,所以抹着下巴不敢说话。旁边的王博也不说话,但眼中分明是浓浓的赞许。看得出,他无比爱她。

王博很懂礼貌,待人接物极有分寸,但不论他和哪一拨人在一起,永远都好像是置身事外的。我有时候不禁会想,这个男生有过怎样的过往,怎么会永远给人这么冷静的感觉。

我对这两个孩子充满了好感,于是有一段时期,把大冰的小屋扔给了他们,请他们来做守店义工。

有资格来做小屋义工的人不多。小川是靠两肋插刀的义气,雪梨靠的是她小龙女一般冷艳孤绝的不食人间烟火之气,乔靠的是他30 年白衣飘飘的诗人气,李锐靠的是守株待兔的憨气。菜刀是九死一生横穿罗布泊后才敢来报名,靠的是他的勇气。小豪是从六百个报名者中一路甄选出来的问题少年,靠的是运气。王博和甜菜靠的是什么?他们最特殊,靠的仅仅是我对他们的好奇。他们守店的时间不到半年,却是迄今为止,小屋的十三届义工中最得我心意的。

有资格成为小屋常客的人也不多,所谓常客,是指喝酒不用掏钱的朋友们。多年前开业之初,我立下一个规矩:只招待浪子、散人、过客、游侠,投缘者开怀畅饮分文不取,非我族类杯酒千金不得。那时候我还年轻,读古龙读坏了脑子,仗着手头还有几锭银子,故意不好好做生意,日日全场酒钱算我的。最严重的时期,江湖传言大冰的小屋是不收钱的,一帮又一帮的蹭酒客趋之若鹜,来了就装诗人装浪子,喝完了还顺走两瓶。整得我每天看见客人一进门,就察言观色迅速判断是否要撵人。

义工中把我这毛病学到家的是菜刀,他看店初期那会儿都不叫撵客人了,简直是在面试客人,一言不合立马“对不起,我们打烊了”。小豪学得也很到家,他怕赔得太厉害,问谁都收酒钱,但不论人家喝多少只是一句:“你看着给。”三十块一瓶的喜力啤酒,还真有不要脸喝完一打只给五块钱的……

故而,有几年小屋的生意不仅没办法持平,还屡屡倒赔。我有时在电话里也心疼钱,但轮到自己回去看店的时候,又屡屡积习难改。我和历任义工讲,赔钱不怕,只要来玩儿的人是有趣的,是好玩儿的,是值得请酒的,就好。

这方面做得最好的就是王博和甜菜,他们在小屋的时候基本上每天晚上都是歌手扎堆,诗人成群。尤其神奇的是那个时期竟然没往外赔酒钱……后来我才知道,这两个大孩子为了不赔我的酒钱,和每一个来玩儿的人说:“你去别家酒吧买酒,坐我们家喝就行,我们给你唱歌听……”

这么聪明的主意我怎么就没想出来过?

 

时光荏苒。

小屋开了快八个年头了,当下的丽江古城众火塘里,也算是数得着的元老。有人说小屋是目前最纯粹的民谣火塘,唯一一家非营利性质的酒吧,是丽江酒吧中的一面旗。

或许吧。赞许之词谁不愿听,但事实终归是事实,没必要非把自己塑造成多么清癯飘逸的模样。我跌进中年后,生活压力越来越大,散去的千金未见复来,早已慢慢淡了当初的孟尝心。丽江的游客一年比一年蜂拥熙攘,五一街快变成第二条酒吧街了。散人浪子少了,猎奇的跟团游客多了,也许小屋还会艰难地维系上几年,经营方式也许有一天会慢慢变得和周遭的酒吧并无二致。大家希望我的小屋当丽江的活化石,我未尝不想,奈何房租水电酒水庸俗的客人……凡尘俗务林林总总,再三逼人。小屋的义工也越来越难招了,不是报名的人少,而是真正契合这个地方的年轻人越来越难找。2013 年除夕,我回小屋守岁,就着窗外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写了首诗:

十年滇北复山东,来时雾霾去时风,知交老友半零落,江湖少年不峥嵘。忽忆昔年火塘夜,大冰小屋初筑成,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撒酒疯。倥偬数载倥偬过,何日始兮何日终,今夕又是一岁尽,新酿青梅为谁盛?

我想我是个有怀旧病的人吧,是哦,所以怀念王博和甜菜看店时的氛围:时无俗人论俗务,偶有游侠撒酒疯。

 

共一条评论

  1. 熊辉说道:

    是呀,我只是一个庸俗的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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