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绝没见过的狼 第5节 冈拉的身世
何马2017年09月09日Ctrl+D 收藏本站
待巴桑情况稳定后,吕竞男才出来,张立问道:”巴桑大哥情况怎么样?怎么会突然就……就变成那个样子了?”
吕竞男道:”当大脑下达指令,而身体却拒绝执行时,大脑的神经会受到损伤,就好像一个人力量不济却非要提很重的东西,肌肉会受到损伤一样。表现为脑神经异常放电,医学上叫癫痫,老百姓俗称羊角风。不过你们可以放心,巴桑的情况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他只是突然受到无法接受的刺激,大脑第一反应应该是晕厥来保护自己,但当时显然没有晕过去,回到村子里的时候神经松弛下来,身体才对那种刺激做出应激反应。他可能会将这次经历完全忘记,你们谁也别在他面前提起这件事,知道了吧。”
她扭头看了看,卓木强巴等人和方新教授他们对坐着,岳阳摆开架势,捋起袖子,正唾沫横飞地向方新教授讲述他们的英雄史。吕竞男走过去,对岳阳道:”闲话待会儿再说,我们先把今天在当地收集到的信息整理一下!”
大家围坐,将各自收集到的有关雪山的资料都整理了一番。悟空传小说
这里的山并不高,和整个喜马拉雅山脉中部的平均海拔比起来还矮了许多,但是其危险程度,却是整条喜马拉雅山脉之最。诸如雪崩、冰崩、滚石、雪瀑,这些只能算常见的普通危险,其中最强的危险在于山顶的罡风。这里处于季风交汇带,从印度洋刮来的风潮在这里遇到了喜马拉雅山脉最强有力的阻击,由于这里的山脉走势略微呈现内弧形,狂风就在这山中形成了旋涡,那就是有名的罡风。大风带起雪花打在人身上,和冰刀割肉没什么两样,风速还与时辰息息相关,在凌晨出发,抵达山顶时风才会小一些,若是午后出发,抵达山顶时,那大风吹得,就算是牦牛群也能整个儿给吹飞起来。纳尼亚传奇小说
最诡异的危险则属于雪雾。因为罡风的关系,整个山头的积雪被风吹得漫天乱飞,和沙尘暴没什么两样,进山后相隔三步,两人面对面就看不见人影。在雪雾中,满耳只能听见呼呼风吼,就算滚石落到跟前也浑然不觉。而且那雪雾,当地人又称鬼迷雾,在里面的人不管怎么走,也不可能找到正确的出路。往往在雪雾中迷路的人,绕着山头转圈却浑然不觉,直到精疲力竭,被冻成雪雕,运气好的能留个全尸,运气不好的就被雪妖拖去吃了。
最恐怖的危险便是来自谁也没见过的雪妖,究竟是什么没人说得清,总之传说中形体高大可怖,力大无比,能把活人生裂为两片。一旦起了雪雾,在雾中看见四五米高的影子,你以为是块山岩,说不准就是雪妖。后来专门来过科考专家,认为估计是雪人,但当时天气不好,专家们在村里部署了大半年,愣是没敢进山,也就没亲眼见到那雪妖。
最隐蔽的危险来自冰裂谷,被积雪覆盖,有的冰塔高达百米,面上只覆盖有薄薄的一层冰壳,底下是比铁还硬的冻土层,一脚踏空,别说等待救援,当场摔也摔死了。
当然,这些还只是村民祖祖辈辈流传下来、能说出来的危险,而据说,还有无数危险见到后就再也没活着的人,那些才是恐怖至极的比危险更加危险的。只是听村民述说死亡西风带的恐怖并不足以让队员们感到心惧,真正让他们神经紧绷的是,据官方资料,这座看似不高的山峰,迄今为止还没有人从中国方向登顶。
关于罡风,大家认为当地人吹嘘的可能性比较大,真能碰到那样可怕的罡风还有人能活着回来吗?他们咋知道得那么详细,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关于雪雾,胡杨队长深有体会。被狂风带起的积雪,随着雪量的多少而决定雪雾的浓密,雪雾密集时,别说隔三步,它能让你伸手不见五指,因为大风和雪雾而在大山里迷路的事件比比皆是。在雾中不辨方向,加上大风能把人吹得东歪西倒,所以绕圈的事情也并不夸张,胡杨队长就曾亲自经历过。
那是在南极,那时还是没什么经验的科考员,原本是出营取水,水源地离营房不过两百米左右,当时刮着风,但并不大。就在胡杨队长离营前突然风速加快,待他走至取水地时,风速已经足以将人吹倒,一时昏天黑地,眼前只有雪花飞舞,营房就此消失。胡杨队长心中一惊,判定方向,扛着飓风朝营地走去,结果这一走,走出近五百米还没看见营地。胡杨队长慌了,在他认为是来时的方向又折返回去,计算着步数,结果取水处竟然也不见了。就这样,胡杨队长来来回回走了半个多小时,最后风速渐渐减弱,他才看清自己的处境,顿时出了一身冷汗。那半个多小时,他竟是绕着一个直径约为十米的圈子,转了无数圈。虽然没有沙漠中追脚印之说,却更为可怕,大风吹过,你留下的脚印马上被新雪覆盖,消失不见,你以为自己一直在走直线,结果却在绕圈。当时前来寻他的两名队员,竟然也在绕圈,三个人在营房前画了三个品字形圆圈,虽然当时三人相顾哈哈大笑,但其实心里都是又惊又怕。那大风能让人完全丧失方向感,大雪让人视力不足一米远,那段经历让胡杨队长至今心有余悸。
对付雪雾和罡风最好的办法,就是不招惹它们。遇见罡风和雪雾时,想要保命,最好就地找一个洞,躲避风雪;如果想冒风前进,那叫自掘坟墓。运气好的,风即时停了,还有希望活下去;运气不好的,艰难地走了几十公里后,就直挺挺地躺在自己开始出发的地方,被冻成冰棍。
早在出行前,吕竞男就明确地告诉了队员,由于事关机密,并牵涉到翻越国界问题,这次出行,只有极少部分人知道,像玛保这样的领路人也仅知道他们要登山。因此山脚下将没有基地和大本营,而他们所能获得的帮助,也仅限于少数一些顶级权威专家。就是这批专家,也被分为两个团队,知道他们在干什么的,不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知道他们在哪里的,却不知道这群人要去做什么。
因此,此次攀登雪山,完全属于阿尔卑斯式登山,没有既定路线,没有沿途补给,没有前例参考,山间肆虐的罡风令直升机无法靠近,一旦遇险,将没有救援,一切只能靠自己。虽然前面困难重重,前路艰险无比,但对此,队员们只是笑笑,对这支队伍而言,早就已经和死神打成一片,足以称兄道弟。
最后,胡杨队长提到了狼群占领的登山最佳路线。由于时间有限,胡杨队长仅简短地说了一下他们的遭遇。对于那群狼,大家还是心有余悸的,岳阳向吕竞男建议,请边防官兵去驱赶狼群。吕竞男瞪了他一眼,说她自会考虑。
一天的总结工作完成之后,吕竞男带着唐敏照惯例视察队员的身体情况,高海拔适应性如何,由于训练营地便在海拔四千多五千米附近,队员的身体没有发生任何异状。稍晚些巴桑也醒了过来,果然和吕竞男所说的一样,他完全忘记了看狼的事,只记得胡杨队长在那山坡上勘测地形。按照吕竞男事先交代,大家口风一致,都说巴桑是从山坡上踩空滑倒,脑袋被磕了一下。巴桑后脑确实有个肿块,那是被狼撞倒后又撞到了卵石所致。
处理好手中的信息,天色已晚,吕竞男不许大家继续吹牛,命令所有队员就地安歇。
岳阳和张立嘟囔着老大不乐意,难得有一回方新教授他们没有的经历,正兴奋着呢,却被命令去睡觉。这两人与卓木强巴一个房间,夜里反复睡不着,两人硬拉着卓木强巴就白天的事软磨硬泡,非让卓木强巴从到达玛县寻獒说起,说他如何发现冈拉的,如何与冈日结识,这附近有什么风土人情……
卓木强巴被缠得没办法,只能说了与冈日认识的经过,就是四处寻找,追查一切线索,最后找到了这里,很简单,然后道:”这达玛县,要说有什么风土人情么,嗯,大概和别的地方差不多,不过县城周边的草场上,这里的居民喜欢赛马,擅骑射。他们的比赛和别的地方不同,那马是不配马鞍子的,哦,还有,驯服野马也是当地人喜欢的运动。歌舞嘛,这里的手镯舞和狮子舞都独具特色……”
听了一会儿风土人情,张立有所察觉道:”强巴少爷,你说的达玛县,该不会就是那个县吧?”
卓木强巴道:”对,它还有另一个名字,那是常用名,也非常古老了。”
张立道:”那为什么你们管它叫达玛县呢?是因为县里居住的达玛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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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木强巴道:”当然不是。在吐蕃王朝统一这里之前,这里有一个叫达玛的小国家,吐蕃统一这里之后,这里就一直叫达玛的,所以最早的古籍上都叫达玛县。獒州,是后来莲花生大师入藏,才将这里改成了这个名字。不过,我们一提獒州,首先想到的都是达玛县。”
岳阳在被窝里道:”强巴少爷,我记得白天冈日大叔说,冈拉是吃狼奶长大的,那又是怎么回事啊?”
卓木强巴忧思道:”唉,其实冈拉的身世……”
十五年前,纳拉村的东南面,有一座破败不堪的小石屋。寒冬季节,大雪纷飞,夜已深,天空漆黑一片,仿佛死神的斗篷笼罩着这方小小的天地,万物静簌,天地间只剩下风雪在呼啸。
石屋里和外面一样冰冷,火塘里只剩一堆灰烬,整个屋子死气沉沉,火塘旁坐着一个男人,像是冰雕一座,若非他的眼睛不时还能眨动,恐怕谁都会以为这是个死人。没错,他已经死了,他心中生命的火焰已经燃尽,只剩下,犹如火塘中的,一撮灰。
那是当年的冈日,他妻子于三年前失踪,遍寻大雪山,再也找不到,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一直还活着,那是因为,他不相信他妻子已经死去。他坚信,总有一天,拉珍会轻轻地推开门,轻轻地说上一声:”我回来了。”
每当距离妻子上雪山的日子临近,冈日就无法入睡,那时的冈日,正在思索明天又该如何痛苦地熬过去。正当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响起了”咚咚咚”的敲门声……
已被冻得僵硬的冈日迟疑着,没有谁会在这样的冰雪夜赶路。”咚咚咚”,声音又一次响起,很轻,很清晰。冈日不敢相信,突然,他像着了魔一样站起来,旋风般将门打开……
屋外一团漆黑,狂风夹杂着冰雪无孔不入地袭来,什么都没有。冈日不惊反喜,对着那无尽的虚空大声询问:”拉珍,是你吗?拉珍–”
回应他的,是风中虚弱的低鸣,冈日取过酥油灯才发现,在门口蜷曲着的,是一匹受伤的母狼。它的后腿拖着捕兽夹,殷红的血像盛开在雪地上的梅花,一直延伸到无尽的黑夜里。
母狼在地上蜷成一团,像一个垫子,它不住地伸出舌头,舔舐着垫子正中的一个小东西,毛茸茸的,还活着,会动。
冈日小心地靠过去,将酥油灯拎到眼前。在那母狼的怀里,是一个白茸茸的小家伙,团着身体就像个雪球,它正使劲蹬着四条腿,想钻到母狼的肚子下面吃一口奶。
母狼的血都快流干了,哪里还有奶?看着母狼的伤势,冈日突然明白了这只深夜来访的母狼的意图,他放下酥油灯,伸出颤巍巍的双手,慢慢地,靠近母狼的身体。
母狼一动不动,只是用双眼看着冈日,深情的,殷切的,那是让冈日无法忘记的,慈爱的目光。冈日将这小家伙捧在手心里,这躁动不安的小家伙停下来,一双漆黑闪亮的小眼睛盯住了冈日那过于苍老的脸,仔细地打量着。冈日也打量着它,那一身白色的绒毛,真是太可爱了,就像那冰川上盛开的雪莲花一般。突然,冈日的手微微一颤,他在这个尚未断奶的小家伙身上,看到一处明显的伤痕,大概有一枚五角硬币大小的圆形瘢痕,那是人类的烟蒂烫伤的痕迹啊!
刹那间,冈日仿佛从这个伤痕上,看到了小家伙过去所遭遇的不幸。母亲被猎杀,它被人类玩虐后,扔到了冰天雪地里,是母狼发现了它,并用自己的乳汁养活了这个小生命。这只母狼,也正是那时失去了自己的孩子吗?而今,母狼也在人类的捕兽夹下,生命的光华正黯淡地走向尽头……不管如何,这个小家伙能活下来,这是怎样的奇迹啊!想到这些,一股冲动突然涌了上来,冈日高高举起那小小的生命,大声地问出了后来让卓木强巴一生铭记的那句话:”被人类所伤害,所抛弃,所背叛,还是愿意选择相信人类吗?”
风呼呼地吹着,小家伙突然伸出粉嘟嘟的舌头,在冈日的手心轻轻舔了一下……
温暖的感觉从手心一直蔓延到心底,那早已熄灭的灰烬之中,蛰伏的火苗开始再度复燃。冈日将这个娇嫩的生命塞进自己的袄子里,他决定,要像守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守护着它,这朵美丽的雪莲花。
母狼一直默默地凝视着,直到最后,才向冈日投去了感激的目光,艰难地别过头去,将视线投向无限深远的黑暗,投向那个狼群曾经栖息的地方,安然闭上了眼睛。天地交接之际,出现了一抹黎明的曙光,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夜晚,冈日有了一个女儿,叫冈拉……
听闻冈拉的来历,张立不由暗叹一声。岳阳却是捏紧了拳头,恨恨问道:”强巴少爷,海蓝兽不是很名贵的藏獒吗?为什么……为什么那些人会如此……”
卓木强巴道:”不,你想差了,一种物品或动物它是否名贵,是由人们对它的喜好和认识来决定的。十几年前,藏獒可不像今天这样被炒得火热,它们只是藏民看家护院的好伙伴,也没有人用金钱去衡量过它们。还有,藏獒的幼崽和小狗是没有明显区别的,就算是有经验的老藏民,也无法区分那小狗长大后是头藏獒还是普通犬类,盗猎者更不会在意这些。”
说着,卓木强巴不禁想起冈日曾对自己说过的话来:”藏獒?你觉得那些关在笼子里,或是拴上铁链,锁在羊圈外的就是藏獒吗?不,它们顶多算是大狗!只有当它们自由地奔驰在蓝天白云下,像风一样掠过高原草甸,那才是真正的藏獒……”
就在岳阳和张立为冈拉的身世唏嘘不已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冈拉就在小屋外面。它敏锐地捕捉到屋里人的谈话声,似乎勾起了回忆,它低头想了想,随即摇了摇头,回头望着身后的灰衣人,引领着他,朝大山中走去。这一人一獒,都未发出丝毫声音。
冈拉一直将那人领到冈日的石屋前。推开门,屋里的火塘内,柴火正烧得噼啪作响,冈日坐在火塘边,头也未抬道:”你来啦。”